财聯社 1 月 19 日訊(記者 彭科峰)保險從業人員不能打截留保費的主意,這條紅線一旦逾越,其後果可以說堪稱嚴重。
1 月 17 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信息,時任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裕支公司營銷渠道銷售人員朱傳濤,因爲對該公司業務員欺騙客戶及截留客戶保險費事項負有責任,被監管部門予以禁止進入保險業 10 年的行政處罰。
朱傳濤到底涉及何種犯罪事項?其後續處理結果如何?1 月 18 日上午,依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财聯社記者找到了答案。2023 年 1 月上傳的相關文書顯示,朱傳濤因犯詐騙罪,已經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五萬元。
以分紅險爲名截留保費,欺騙老鄉錢财
據權威文書顯示,朱傳濤,1987 年出生于黑龍江省,大專文化,案發前系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富裕分公司業務員。其犯罪事由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分紅型保險(分紅型理财保險,不具有儲蓄和社會保險功能)的相關業務有關。
相關人員證實,朱傳濤 2010 年至 2019 年入職于中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富裕支公司。受害人龐某自述,朱傳濤和自己是同村人,後者于 2013 年找到自己,向其推介中國人壽分紅型保險," 一年一個人交 5486 元,連續交十年後,以分紅形式每年給我一筆錢 "。在交流之後,龐某和妻子邵某都選擇在朱傳濤處投保,201 年— 2019 年,龐某每年都以現金的形式轉給朱傳濤 10972 元,由其代爲操作。 2020 年,龐某又以微信轉賬的方式交給朱傳濤 8900 元的保費。
" 但是後來我到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去詢問關于保險的事情,才發現朱傳濤就 2013 年給我投保了一年,2014 年至 2020 年都沒有給我投保 "。龐某表示,在和公司交涉之後,人壽公司僅将第一年的保費退回給自己(金額 3934 元)。
警方查明涉及受害者 9 人 金額達 10 餘萬
财聯社記者獲悉,被朱傳濤欺騙的不止老鄉龐某一人。2019 年,朱傳濤無故曠工失聯。在受害者報警後,當地公安部門迅速介入,2022 年 5 月 27 日,朱傳濤在上海市闵行區滬青平公路,被警方抓獲。
有關部門最終查明,朱傳濤以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業務員的名義,謊稱其爲他人辦理繳納中國人壽保險費和幫助辦理保險理賠報銷的名義,向龐某等 9 名被害人收取中國人壽保險保費,後并未給被害人繳納保費或幫助辦理保險理賠報銷,而是将收取的費用全部用作個人償還網絡貸款、信用卡和日常開銷揮霍。其詐騙金額合計 147624 元。
案發後,朱傳濤的家屬對部分受害者進行了一定額度的賠償。當地法院一審指出,朱傳濤以非法占有爲目的,虛構爲他人繳納保費和幫助辦理保險理賠爲由,騙取他人錢款,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朱傳濤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自願認罪,退還部分贓款,可對其從輕處罰。最終,法院裁定朱傳濤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五萬元。
去年 2 家保險公司因業務員截留保費被罰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1 月 19 日上午,财聯社記者發現,朱傳濤遭遇禁業之後,中國人壽的相應分支機構也被波及,遭遇監管處罰。
2023 年 12 月 5 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齊齊哈爾監管分局開出行政罰單。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裕支公司因爲業務員欺騙客戶及截留客戶保險費,被罰款 1 萬元。時任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裕支公司經理陳延慶,也因此被警告并處罰款 1 萬元。顯然,該處罰和朱傳濤的違法事實有關。
此外,财聯社記者依據監管部門網站數據發現,近年來此類罰單也是監管關注的重點。以去年爲例,除了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裕支公司,還有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江蘇分公司遭遇了同等對待。
2023 年 11 月 2 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常州監管分局發布信息,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江蘇分公司常州營業部因工作人員截留保險費,被罰款 25 萬元。時任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江蘇分公司常州營業部常州辦事處副主任(主持工作)周英傑也因此被警告并處罰款 5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