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春節檔上映了一部叫做《 第二十條 》的電影,不知道差友們有沒有看。
電影的劇情很簡單,其實就是圍繞着雷佳音扮演的檢察官牽扯出幾件事。
第一件事是王永強一家爲了給女兒治病,欠了村霸劉文經的高利貸。因爲還不上錢,村霸多次實施暴力不說,還侵犯了王永強的妻子。
王永強忍無可忍開始反抗,結果村霸威脅說要用刀砍死他。最後走投無路的王永強抄起剪刀,用剪刀把村霸通了個透心涼,村霸重傷,最後不治身亡。
第二件事是校霸張科和幾個同夥校園霸淩同學,扒光衣服不說,還用手機拍攝。
韓明的兒子恰巧路過便上前制止,二人扭打在一起,導緻張科受傷,最終張科的父親,同時也是學校的教導主任選擇了報案。
第三件事是公交車上有兩個流氓威脅女乘客,司機上前阻止結果也遭到了毆打。
随後司機抄起滅火器,給流氓腦袋開了瓢,他也因此被送入了監獄。
這三個故事,都圍繞着 " 正當防衛 " 展開。
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的第二十條,講的正是關于正當防衛的規定,這也是電影名字的由來。
《 第二十條 》拍的好不好先不說,但有些朋友應該發現了,電影本身的主角心态的變化以及劇情的發展,其實對應了現實裏從經常判 " 防衛過當 " ,再到 " 正當防衛 " 的轉變。
從上學開始,老師們一直在灌輸 " 團結友愛,互幫互助 " ,我們接受的也是 " 我爲人人人人爲我 " 的想法。
這個想法确實很好,但它還是有些理想化,因爲它忽略了很多場外因素。
如果是 90 後以及更早的 80 後、 70 後等長輩,應該還記得早年間的社會環境十分複雜。
普通人可能接觸不到什麽東北喬四、河南 " 教父 " 宋留根之類的狠角,但是小偷扒手飛車黨、車匪路霸撲頭黨之類的雜魚,就夠人們喝一壺了。
更别說在當時,壓根沒有什麽網絡輿論幫你聲張正義爲你撐腰,行兇作惡的人比受害人嚣張得多。
2005 年飛車黨在公安局門口行兇,你敢想?
正當防衛,對當時的很多人來說是個比較遙遠的詞彙。
作爲老實本分的普通人,面對不法行爲,想要匹夫一怒血濺五步,也要足夠的資本。
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能拳打悍匪腳踢毛賊?千禧年初的時候,身高能有一米七都算你營養好了。
好,就算你在千禧年初,一頓飯能吃得起兩個水煮蛋,頓頓菜裏有肉,把牛奶當水喝。
在這樣具備充足正當防衛能力的前提下,你在事後被判定是正當防衛的成功率有多少?
2009 年的鄧玉嬌案其實已經告訴你答案了。
當時 21 歲的鄧玉嬌是野三關 " 雄風 " 賓館娛樂中心的服務員,結果某天遇到前來娛樂中心鎮裏官員要求洗鴛鴦浴。
驚恐的鄧玉嬌面對對方的糾纏辱罵時,拿起包裏的刀具反抗,結果刺死一人刺傷一人,随後她去報案自首。次日,警方以涉嫌 " 故意殺人 " 對鄧玉嬌采取強制措施。
最終,鄧玉嬌被認爲是防衛過當,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她主動投案自首,并被法醫鑒定爲心境障礙( 雙向 )。因此,她被判決免于刑事處罰。
在當下看來,這個判決似乎有些重了,其實在那個時候,很多人也不理解這個判決,網絡上把鄧玉嬌稱爲俠女、烈女,誕生了很多贊美她的作品。
但實際上,這份判決并不是瞎判的,從法律層面上它是說得通的。
新中國刑法學的開拓者和奠基人之一,曾任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的馬克昌,在當時就進行了解讀。
鄧玉嬌之所以被認爲是防衛過當,是因爲 " 她用刀防衛導緻不法侵害人死亡,防衛行爲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 。
而她之所以是故意傷害罪而不是故意殺人罪,是因爲 " 她主觀上沒有想殺害對方,隻是想制止對方對自己的侵害 " 。
與此同時,根據防衛過當、投案自首,以及心境障礙( 雙向 )是鄧玉嬌屬于( 限定 )刑事責任能力。綜合考量,就有了 " 防衛過當刑事責任中包含的免予處罰的規定予以判處 " 這個結果。
她用自己的故事告訴了我們,在面對危險的時候,你打敗了對方,保護了自己的安全,這不一定就是正當防衛。
同樣的事情還有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所以對于老百姓而言,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判定,實在是太過模糊了,簡直像是一門玄學。
那麽,從來如此,便對嗎?
2016 年, " 刺死辱母者案 " ,成爲了 " 正當防衛 " 的一個關鍵轉折點。
2016 年 4 月 14 日,蘇銀霞被 11 名催債人以辱罵、扇耳光、鞋子捂嘴等方式淩辱了一小時。催債人之一的杜志浩還脫下褲子侮辱蘇銀霞,蘇銀霞的兒子于歡就在一邊,被死死地按着。
案發現場
當時有人報了警,警察來到接待室說 " 要賬可以,但不能動手打人 " ,随即離開。
于歡想要随之離開接待室卻被阻止,于是他掏出水果刀一陣亂刺,導緻 4 人受傷。其中被刺中的杜志浩自己駕車就醫,最後因爲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于歡先是被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這個判決顯然不足以服衆,網絡上的聲音亂成了一鍋粥。
直到 2017 年 5 月 27 日,二審開庭,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于歡屬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 5 年,這件事才告一段落。
如果說于歡給 " 正當防衛 " 的關注度添了第一把火,那昆山龍哥被反殺案,簡直就是給這堆火上倒了一桶汽油,引來全民關注正當防衛。
2018 年 8 月 27 日晚,于海明騎着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路口等紅燈。喝大了的昆山龍哥向右闖進了非機動車道,差點和于海明碰到。
不服輸的龍哥先是下了車和于海明争執了半天,之後又開始拳打腳踢,緊接着他還從車裏掏出一把雙面開刃的砍刀攻擊于海明。
隻是他不小心把刀甩脫,刀被于海明搶了過去。搶刀的時候,昆山龍哥還受了傷。
事情的最後,大家應該也早就知道了。那個人狠話不多,在黑道闖蕩多年一身案底的昆山龍哥,流了一地的熱心腸,送醫搶救無效當日就死亡了。
而反殺龍哥的于海明,最後被認爲是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關于 " 第二十條 " 的故事,也是從這裏開始,發生了曆史性的扭轉。
按網友的話來說,這一案件,推動了我國法律進步 20 年。
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因爲這件事在互聯網上太火,這麽多年過去了,提起龍哥,基本大家都知道。
所以它不僅推動了司法進步,也讓全中國人對正當防衛的認識上了一個台階。
講到這裏,你應該發現了,《 第二十條 》電影的原型,包含了我們經曆的這幾件事情。
如果我們站在上帝視角,很多人可能并沒有什麽感觸,甚至有人會站在施暴者一方,去分析受害者到底有沒有防衛過當。
" 反抗的時候爲什麽攻擊極易造成死亡的軀幹部位 " 、 " 爲什麽施暴者逃竄後還要繼續追趕 " 、 " 爲什麽直到對方失去反抗能力才住手 " 。。。
世界上哪有那麽多爲什麽,你要是那個被欺負的當事人,你做的估計不比于歡和于海龍差。
就像經常被提起的糞坑案, " 遭歹徒強暴的女性把歹徒推到糞坑,歹徒想從糞坑爬出來,女方拼命跺他的手 " 。用羅翔老師的話來說: " 如果是我,把對方的手跺爛爲止,而且還要扔塊磚 " 。
看到這,想必各位差友對電影以及正當防衛都有了自己的想法。
但是我想說的是,這部片子的深層内核,其實并不是 " 保護自己 " ,以及 " 正當防衛該怎麽判 " 這些問題。
而是:勇氣。
電影裏韓檢察官反複強調,自己的堅持,就是爲了一件事:法,不能爲不法讓步。
也就是說,不能因爲法理上的缺陷,讓危難時刻願意站出來的人受傷害。
所以電影結束之後,一個人的名字再次被網友們頻頻提起:陳鶴臯。
他是一個在家瘋狂研習自衛反擊的博主,自稱正義聯盟盟主,看上去瘋瘋癫癫的,感覺是個危險人物。
早些年,陳鶴臯的聲評并不怎麽樣,在網絡上,人們把他和那些 " 傳武 " 的騙子們放到一起,覺得他的瘋狗拳很好笑。
但是在近幾年,陳鶴臯的風評逐漸開始反轉。
因爲他這一派強調的就是,要把《 刑法 》當心法,遇到事了也得真上,和犯罪分子你死我活。
據陳鶴臯回憶,自己兩三千弟子肯定是有的,見義勇爲的至少有上百人。 " 自己教給弟子的就八個字——正當防衛、見義勇爲 " 。
2005 年 8 月 26 日,陳鶴臯的弟子羅神貴和鄭曉燕一起出門搭公交車,鄭曉燕上車後,發現有人偷她的手機,買完報紙回來的羅神貴及時制止了這件事。
沒有得手的三個毛賊找了匕首、棍棒,折回來找羅神貴算賬,四人撕打起來,結果三個人被羅神貴打的抱頭鼠竄。
這事最後還上了電視,被深圳衛視做了一期報道。
另外網上還流傳,陳鶴臯的弟子馮健漢被十多名惡霸上門滋事,惡霸們甚至對他的家人大打出手,最後馮健漢擊殺一人打傷兩人,被認爲是正當防衛。
另一位弟子劉豔在火車站和流氓産生口角,在流氓的圍攻中,劉豔擊殺一人重傷三人,被認定是正當防衛。
還有一位弟子早年間一人對付 11 名歹徒,當場打死一人,重傷四人,自身毫發無傷,最後被判定是防衛過當,但不負刑責。。。
網友開玩笑說,陳鶴臯一派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唯一有擊殺記錄的門派。
陳鶴臯及其弟子網絡聲評的反轉的核心原因,是因爲他們符合人們心裏最樸素的價值觀和希冀——正義必将戰勝邪惡。
人們渴望現實生活中存在更多的羅神貴,也渴望現實中存在更多《 第二十條 》中被社會毒打可依舊相信正義,并願意爲實現正義而努力的韓明。
即便世界上普通人多,敢于向前一步的勇士隻有少數幾個。
可隻要有人願意恪守正義,懷着一腔熱血,願意站出來爲不公發聲。作爲普通人的我們,也願意爲之獻上綿薄之力。
那這個世界,依舊充滿光明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