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起,粵港澳大灣區内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内地傑出人才、科研人才等 6 類人才可以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持證人在簽注有效期内可以不限次數往來香港或者澳門地區,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 3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