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請你嘗試用一個詞語來概括以下做法:
嚴肅的考試場合,老師卻讓同學們把課本都放在教室走廊的地上,遠遠望過去像 " 擺地攤 " 一樣。作弊?絕無可能!
上課時在語文書下放一本同樣規格的 " 閑書 ",假裝看課本實則刷小說,結果被老師一眼識破:讀課文怎麽可能笑得這麽開心?
自習時老師假裝從教室前門離開,等有 " 不安分 " 的同學交頭接耳聊起天來,老師再從後門突然進來,大吼一聲:" 某某,你們在聊什麽?!"
對于以上現象,你能想到什麽詞?
來自 00 後新生代教師圈的答案是:撕傘!
這個新潮的網絡梗原本源于一句溫情的話:" 因爲淋過雨,所以也想爲别人撐傘。" 眼下卻被這幫 " 麻辣教師 " 改成了:" 因爲淋過雨,所以也要撕了你的傘,讓你也淋雨。"
背後的含義不言自明:受得了罪(淋雨),才能成得了才。想偷懶摸魚(打傘)?你們的小聰明早就被看透了,沒門(撕傘)!
在網友會意的笑聲中," 撕傘 " 成了上一代人和下一代人之間的 " 心照不宣 ",成了 " 對你嚴,爲你好 " 的另類诠釋;于是也從學校蔓延到家庭,成了親子教育中 " 理直氣壯 " 的做法。
隻是,這個略帶 " 暴力 " 意味的動作難免讓人犯嘀咕:是玩笑還是來真的?當家長這麽做的時候,孩子真的能理解嗎?說到底," 撕傘 " 真的有用嗎?
家長的 " 撕傘 " 行動發生之前一定先有孩子的 " 打傘 ",那麽孩子爲什麽要 " 打傘 "?
實際上," 傘 " 是一種保護性的意象,傳達出 " 遮蔽 "、" 庇佑 " 的意味。" 打傘 " 不過是孩子爲了避免自己的 " 違規行爲 " 不受懲罰而采取的措施。比如模仿家長筆迹在不及格的卷子上簽字、裝病在家不去上學、闖禍以後撒謊等等。
由此可見,孩子之所以 " 打傘 ",是因爲不想被家長責罵批評(減少刺激)。如果家長 " 撕 " 掉了傘,批評和懲罰(刺激)卻依然存在,孩子還是會想盡辦法來對付這個刺激,努力尋求别的更隐蔽的方式而不是改正之前的 " 違規行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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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或許知道應該好好學習、争取好成績;要知書達理、不和小夥伴打架;要不說謊、不挑食……這些事情需要長期的自律,而自律能力需要伴随大腦皮層的發育逐漸構建起來。
但 " 刺激 "(批評和懲罰)的存在,讓他們隻想快速解決問題(" 打傘 "):這把 " 傘 " 不行那就換一把,這一次不行那就下次再試。所以家長指望撕掉孩子的 " 傘 " 就能讓他實現一步 " 飛躍 ",變得聽話懂事,這并不現實。
從另一方面來看," 爲自己打傘 " 的背後不僅有 " 趨利避害 " 的本能驅使,更是孩子自主權的彰顯。一些在家長看來 " 不正确 " 甚至 " 不道德 " 的行爲,卻可能反映出孩子想以自己的方式掌握生活、解決問題的渴望。如果隻是通過 " 撕傘 " 來簡單粗暴地加以阻止,反而會傷害這份自主性,造成孩子的無助、受挫以及最終的逆反。
更值得注意的是," 撕 " 這個字本身透露出一種不由分說、沒得商量、武斷的 " 爲你好 " 姿态;" 因爲淋過雨,所以也要撕了你的傘 ",這句話甚至還帶着一點點 " 報複 " 的快感和莫名其妙的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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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傳統教育中,行爲的 " 正确性 " 至高無上,孩子的自尊和感情卻常常被忽略。爲了讓孩子不走 " 歪路 ",采取什麽方式似乎都可以理解。有太多家長其實也是在這種氛圍下長大的。他們作爲孩子時也可能對父母的做法有過不解、憤怒、抗拒,但長大後卻有意無意 " 遺忘 " 了,變成了與自己父母一樣的家長。
在分析心理學看來,選擇以 " 撕傘 " 方式解決問題的家長,或許在自己小時候也受過同樣的對待,但卻沒有直面這一問題;而是将其帶來的不舒服、不痛快壓抑到了内心深處,從而 " 合理 " 化了這一行爲。當自己成爲家長時,就會不自覺采用同樣的方式去 " 教育 " 孩子。
這樣的親子模式缺失了對于孩子成長最重要的理解和尊重,也可能延伸到人際交往的其他領域,對孩子做出負面示範,不利于孩子形成健康的人格和良性的人際關系。
面對孩子的 " 不良行爲 " 以及對這些行爲的 " 遮掩 ",家長如果不 " 撕傘 ",還能怎麽做?
實際上,要改變和糾正孩子的行爲,我們還有更好的辦法。
面對孩子的某種 " 不良 " 行爲或習慣,家長不能隻關注行爲本身,而應該首先啓動對孩子的 " 共情 ",也就是換位思考,揣摩孩子行爲背後的原因。
逃課?是不是因爲聽不懂課程内容?
不愛看書?是不是家長的 " 選書 " 不合口味?
做作業總是拖沓?會不會是作業過多過難讓人沮喪?
這不是爲孩子找 " 借口 ",而是讓孩子感到自己被 " 看見 "、被重視、被設身處地去理解。隻有孩子覺察到這份體貼和尊重,他才可能去直面并試圖解決問題,而不是通過 " 打傘 " 去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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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 共情 " 的基礎上,我們可以采取步步進階的方式去調整孩子的行爲:
第一,移除 " 刺激 " 因素。前文提到,父母的批評和責罵是一種孩子想要回避的 " 刺激 ",在刺激的作用下,孩子總會想方設法去 " 打傘 "。但如果家長可以在孩子不及格時保持平靜、理智分析原因,那孩子可能就不會再作弊;如果家長可以在孩子犯錯時多點耐心,孩子也許就不會撒謊。因爲這樣的做法實際上是移除了刺激因素,讓孩子原本的行爲失去了動力,從而創造出反思和改變的空間。
第二,扮演 " 支持者 " 角色。比如孩子學習總分心,偷看小說或玩手機,對此家長隻是發了一通脾氣,劈頭蓋臉罵一頓,但往往沒什麽用。此時我們不妨與孩子一起來探索解決之道,比如在做作業時将電子産品放到别的房間、每做一個小時可以玩玩遊戲休息下等等。
這既是在幫助孩子控制自己,也是充分尊重他的感受,讓父母成爲孩子的支持者而不是監管者,一起去解決問題而不是讓孩子孤立無援。
第三,改變認知,進而改變行爲。我們的行爲總是與某種認知和情感反應緊密相連:比如當一個高中孩子認爲 " 談戀愛比學習重要 " 時,他就會在戀愛上投入大量心思,同時忽視學習的價值和意義;但當他認識到學習對于人生的長遠影響時,就更能理智平衡二者的關系。在孩子認知的薄弱或空白處,幫助他建立新的理念,這有助于從本質上改變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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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孩子爲掩蓋錯誤而 " 打傘 ",恰恰說明他對自己的行爲并不是完全無知的,一味 " 撕傘 " 反而會激發他們的逆反心理。作爲家長,正因爲我們也曾 " 淋過雨 ",更要學會換位思考、去尊重孩子的想法和需求,再以 " 支持者 " 的角色幫助他們完成行爲習慣的重塑。
畢竟,無論什麽時候,愛與理解永遠都是最核心的教育之道。
策劃 / 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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