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Unsplash
芥末堆文 近日,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繼續把 " 雙減 " 督導作爲教育督導 " 一号工程 " 的通知》,《通知》強調,各地要在前兩年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健全 " 雙減 " 督導工作機制,在履行督政、督學、評估監測職能中,創新方式方法,切實發揮教育督導的監督作用,實現以督促減、以督增效。
針對當前學科類培訓隐形變異、非學科類培訓良莠不齊、校外培訓預收費監管不到位、藝考及涉境外培訓治理難度大、學校課後服務水平仍有待提高等突出問題,重點從四個方面做好 " 雙減 " 督導工作。
一是納入市縣政府履職 " 重點督 "。督促壓實市縣政府責任,聚焦 " 雙減 " 工作落實中的關鍵問題、突出矛盾,帶着線索督、跟着問題查、盯着問題改;
二是部署指導責任督學 " 常态督 "。按照《責任督學 " 雙減 " 實地督導工作指引》要求,組織責任督學采用校園巡查、問卷調查、走訪座談等方式開展義務教育學校全覆蓋督導;
三是組織各級督學 " 專項督 "。組織國家督學和省級督學采取 " 四不兩直 " 方式,對改革任務重、工作成效差、投訴問題多的市縣進行專項督查;
四是加大通報問責力度 " 公開督 "。定期通報工作進展緩慢或問題較多的市縣,對重點地區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通報,适時公開曝光不作爲、慢作爲等典型問題,對群衆反映強烈的典型問題進行挂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