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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當個險渠道面臨深度轉型之際,銀保渠道重回險企戰略視野,亦成爲拉動保費增長的 " 頂梁柱 "。然而,随着銀保渠道回暖,保費收入同比上漲,保險機構向銀行代理機構支付的銀保業務手續費也 " 水漲船高 "。
藍鲸财經獲悉,爲規範人身險市場秩序,促進銀保業務健康發展,杜絕 " 小賬 "" 暗帳 ",日前,上海等多地出台銀保手續費自律公約。
近日,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以下簡稱 " 公會 ")結合上海市人身險業務發展實際情況,組織行業制定了《上海市人身保險銀保業務自律公約(2023 年版)》(下稱自律公約)。自律公約在保險行業人員管理、業務規範、費用管理和自律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強調保險機構須嚴格遵守并持續貫徹 " 保險姓保 " 的業務導向,遵守審慎合理的銀保業務發展規劃、預算、政策、費率等指标,合規展業。
保險機構在開展銀保業務時,應自覺遵守合規經營、公平競争、誠信合作的原則,促進銀保雙方優勢互補、互利共赢,積極維護行業持續健康發展,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行業整體利益。
需關注的是,自律公約中強調多個 " 不得 "。包括,保險機構承諾不通過其他渠道及方式變相增加銀保業務手續費,堅決杜絕銀保小賬;不得簽署涉及手續費或變相提高手續費的補充協議;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間接給予銀行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合作協議約定以外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現金、各類有價證券,或者報銷費用、提供旅遊等。
實際上," 小賬 "、回扣等問題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當前銀保渠道的火熱。今年以來,已有多家人身險公司分支機構因虛列銀保客戶經理薪酬或銀保渠道虛列業務管理費被罰,比如幸福人壽淄博中心支公司、國華人壽淄博中心支公司等。
既然明知走 " 小賬 " 有風險,各公司爲何還頂風作案?國聯證券研報表示,随着代理人渠道過往的人海戰術不再奏效,保險公司也在積極尋求多元化的渠道發展,而銀保渠道天然具備客戶基礎更廣、銷售場景更多元等優勢,因此在代理人渠道改革和疫情沖擊的背景下,各保險公司均在積極發力銀保渠道、加強與銀行的合作。
但用高手續費換保費,顯然并不可取。當前,監管部門已嚴令保險公司執行 " 報行合一 ",即要求保險公司對費用進行細分,且注明用處以及比例等,同時要求保險公司實際支付的手續費和使用情況需要與報送給監管部門的費用取值範圍和使用規則保持一緻。
業内專家表示,自律公約出台有利于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銀保業務行爲,營造規範有序、公平競争的銀保業務環境,提升銀保業務的内在價值。但顯然,除了監管處罰,遏制銀保渠道 " 小賬 "" 暗帳 " 等行爲外,良好的競争環境還需要各方共同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