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根據韓國媒體報道:此前因爲在大學慶典舞台上有表演争議,被家長團體告發的 MAMAMOO 成員華莎,已經接受了韓國警方的調查。警方将在近期内判斷表演是否具有淫穢性質,進而決定是否移交相關司法部門處理。
據悉首爾城東警察署上月末以被告人的身份傳喚了華莎,詢問了 5 月份大學校慶表演的意圖、背景等相關事項。當時華莎在成均館大學慶典舞台上,用舌頭舔手指後貼在特定身體部位的舞蹈動作,在慶典結束後被以直拍的形式在社交媒體上傳開,進而引發了一系列争議。
學生家長人權保護聯盟于 6 月 22 日以淫亂公演的嫌疑向華莎提交了告發狀,該團體在告發狀中主張:" 華莎的行爲讓人聯想到變态性關系,足以引起目擊大衆的羞恥心和厭惡感 "。警方依次傳喚告發人和華莎進行調查,并從其公司等處得到相關資料,正在研究 " 問題表演 " 是否屬于刑事處罰對象。
演出淫亂罪适用于在不特定多數人可以看到的場所進行淫亂行爲的情況,并處以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500 萬韓元以下的罰款、拘留或罰款。在争議期間華莎相對克制了自己的舞台風格,但依舊遭到了警察的調查。
韓流藝人舞台表演引發性相關争議而被調查機關介入的事例在以前也曾發生過。2009 年 12 月,權志龍在首爾奧林匹克體操競技場演出時,被質疑有 " 讓人聯想起性行爲 " 的舞蹈動作,因此遭到韓國相關部門的調查。
當時檢方對權志龍做出了暫緩立案的決定。檢方認定舞台表演:雖然有些煽情,但在 2 個多小時的演出中,讓人聯想起性行爲的表演隻有 2 分鍾左右,更直接的性行爲動作隻是數秒,并沒有達到舞台淫亂的程度。
今天華莎的相關新聞爆出後,韓國網民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認爲華莎确實做錯了,但也有網友認爲 " 不至于 " 到現在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