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深圳前海洛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克資本)法定代表人張穎豪疑似跑路事件持續發酵,《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其旗下基金投資人處了解獲悉,11 月 14 日就已經發生風險,有投資人當天交錢之後,當天下午已無法與管理機構取得聯系。
據介紹,部分受害者是通過洛克資本内部人士告知的,但僅告知 " 老闆走掉了 " 并沒有提示任何風險,且時間較 11 月 14 日有所滞後。
目前,據悉洛克資本在東莞的部分高管已經被警方控制,投資人中也組織維權團體配合警方調查。根據記者了解到的信息,此次涉及洛克資本管理的資金達 12 億元,其中包含固收及股權類産品,涉及投資戶數多達 500 戶。
" 兜不住了才事後通知我們 "
" 兜不住了事後才通知我們!" 在洛克資本法定代表人張穎豪疑似跑路之後,越來越多的投資人開始對接業務員、理财經理詢問此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在洛克資本内部發生這一事件之後,相關業務員并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到投資人。
事件起因于部分投資者得知洛克資本法人張穎豪失聯,但很多人都是在上周,特别是周二(11.14)之後才緊張起來。" 上周聯系他們(洛克資本)确認是不是老闆跑路了,一開始說要确認确認,最後實在是藏不住了,跟我們講說是老闆跑路了。"
暢骁(化名)是這次洛克資本跑路事件的受害者之一,11 月 19 日,《每日經濟新聞》再次聯系到他的時候,他告訴記者直到周三(11.15)才獲得洛克資本方面的回複确認老闆失聯了。
他給記者介紹了事件的發展近況,表示目前東莞警方已經介入此事," 其他地方的人員不知道怎樣,東莞這邊的高管(洛克資本)是被控制了。" 他表示,目前希望配合警方,把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洛克資本是一家創始于 2012 年、專注股權投資的基金管理機構,管理人是深圳市前海洛克投資有限公司,根據啓信寶的信息查詢顯示,該機構業務不僅涉及一級市場,同時涉及二級市場投資。其中,股權投資聚焦于女性消費與文化娛樂闆塊,并戰略性投資軍工、醫療和教育領域;證券投資以量化對沖爲主。通過一、二級市場的聯動,以資産證券化爲主要盈利手段。
事實上,在此次維權的投資人群體當中,同暢骁一樣,很多人其實對于洛克資本的來曆并不甚知情,或有熟人推介,或已看到公司往年的第三方評價等,就放心交錢交由對方打理。此番事件發生後,投資人出于維權的目的也成立了維權小組,并拟定了《關于洛克資本涉及非法集資的請願函》。
據暢骁告訴記者,洛克資本内部與他們對接的人員此前已經确認了此次風險事件涉及的金額數量,結合請願人群的實際情況,目前涉及的産品類型包含股權類和固收類産品,分别達到約 4 億元、8 億元,這合計 12 億元的資管産品大約涉及 500 戶數投資人。
投資者适當性評估、簽約雙錄等均缺失
" 我是今年一季度投了他們的固收類産品,發生這個事情我是後知後覺。" 據前述投資人介紹,在他投資固收類産品的近半年時間裏面,并沒有太多與機構溝通的機會,直到風險事件報出之後,他才設法與對接人員聯系。
不過,負責與他溝通的并不是原先的業務員,而是洛克資本的其他員工。他本人在此之前對原先的業務員資質并不了解,通過朋友介紹簽約落成了投資計劃。當記者同他深入溝通時發現,洛克資本方面在與其簽約時,非但沒有對其進行适當性評估,甚至沒有對簽約過程進行雙錄。
該投資人表示,當時沒有進行投資者适當性評估,具體的内容就是盡調個人資産、收入結構、投資過往等級等内容,從而評估投資人的風險偏好高中低,以确認是否符合拟投資産品的要求;此外,在實際簽約過程中,也沒有對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
據了解,洛克資本在同投資人簽約拟定的合同也并不标準,根據我國《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私募基金起投金額爲 100 萬元以上。而據記者了解,洛克資本的起投門檻甚至低至 50 萬,據介紹,大部分股權、固收類的投資是 50 萬起步,最高投資 3000 萬元。
在此次時間波及的投資人當中,有的人跟暢骁一樣投資時間不長,有的投資年限已經超過 2 年之久,更有投資者是在 11 月 14 日當天上午打款完畢,同一天下午就沒有了洛克資本的消息。
由于投資金額的不同,投資人反饋說,實際的投資人當中其實并沒有太多人能夠直接對接洛克資本老闆," 但并不是沒有人能聯系到他,其實這次事情出了,也是有人提前溝通過老闆發現沒有回應,才導緻更多的投資人關注。" 這意味着,在投資人群體當中,無論是大額投資者還是相對小額的投資人都已無法同當事方第一責任人取得進一步的溝通。
目前,從外界披露的消息來看,洛克資本法人張穎豪是投資人、公司員工、警方等重點追讨的對象,按照投資人所在維權小組同警方的配合來看,案件正在進一步偵破當中。
投資人關切維權結果
關于洛克資本此次風險事件,此前已有公開信息介紹,外界在關注事件發展的同時,最重要的是投資人的利益亟需得到保障。記者也就此事向業内多位專業律師了解此類案件過往的查辦方式,總的來看,當務之急就是找到張穎豪本人,以及追溯資金的流向。
華南某對口金融條線的律師 11 月 19 日在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表示,首先,警方如果立案則說明案件已經上升到刑事案件範疇。如果對簿公堂,在确切的證據面前,維權方官司打赢的勝率是很高的。隻不過,此類事件即便維權方勝訴,後期能否順利得到補償仍存在不确定性。
" 需要确認當事方的款項是否已被私自挪用,包括但不限于财産轉移或個人消費等,如果能夠證明這些錢是當事人從公司轉出去,或者同其他主體之間存在利益綁定,就可以追讨至涉事主體股東個人,抑或是直接追讨案件當事人。"
該律師強調,調查财産的去向所需要的時間或許不會太短,投資人維權需要有耐心,同時也需要關注涉事機構和相關責任人過往可能存在的案底資料,同時也需要關注洛克資本旗下與投資人對接的業務員,不排除他們當中很多也是受害者,但也需謹防共同犯罪的可能。
華南另一位律師則表示,如果已經涉及刑事,投資者可以作爲被害人的身份參與分配,但如果财産的追讨不利,或也存在客觀上财産損失不可追回的風險。
金融投資是一項高風險的活動,投資者不可掉以輕心,更不能将自己置身于投資陷阱中," 擊鼓傳花 " 式的金融騙局常常将人們引入深淵,那些虛假的承諾和誇大的利益,帶來的往往是巨大的損失。在金融市場中,挖掘真實的信息、了解相關的風險是至關重要的,投資者應當始終保持謹慎的态度,監管部門應該加大對金融行業的監管和懲處力度,更加切實保護好每一位投資人的利益。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