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氪獲悉,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的通知,積極運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加大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力度,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使用專項債券資金用于收回收購土地,應由納入名錄管理的土地儲備機構具體實施。專項債券對應的土地儲備項目中的儲備地塊,必須在全民所有土地資産管理信息系統中有儲備地塊标識碼。符合條件但尚未納入名錄管理的土地儲備機構,應于 2024 年 12 月底前在系統 " 土地儲備機構 " 模塊中填報單位信息及證明材料,部将按程序及時審核并動态更新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