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機構付臨門支付有限公司近期日子不太好過。
一是當頭棒喝的一紙 504 萬元罰單,直指的 " 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規定、違反備付金管理規定 " 三項違法行爲,将其合規隐憂公之于衆;二是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了解到,消費者近日頻頻反饋 " 付臨門旗下 POS 機存在推銷不當、滞留押金 " 等問題,也将其進一步推進了套現風波 ……
來自監管的雙罰棒喝
又一張大額支付罰單引發關注。
3 月 2 日,根據央行上海分行最新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付臨門因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規定、違反備付金管理規定,被央行上海分行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币 11.948 萬元,并處以罰款人民币 504 萬元。
除了沒收違規所得外,此次被罰金額不小,這是不少業内外人士關注的重點。正如博通咨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從此次被罰情況來看,罰款對應違法所得接近 50 倍,說明違規性質比較嚴重。從違規類型上來看,《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等條例對清算、特約商戶實名制、備付金等都有明确規定,這也說明付臨門在前述層面存在一定漏洞。
罰單的另一關注點是 " 雙罰制 "。罰單顯示,該公司員工田曼對付臨門違反備付金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處以警告,并處以罰款 10 萬元;另外,陳希彪對付臨門違反清算管理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爲負有責任,處以警告,并處以罰款 20 萬元。
相較單一的公司處罰," 雙罰制 " 處罰也體現了更強的警示作用,這也是近年來的監管常态。多位支付公司高層人員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高管和相關重要崗位是支付機構的主要決策者,加強對責任人的追究,有利于提高相關人員對合規工作的重視,避免高層決策人員因道德風險損害公司自身、支付市場及消費者的利益。
針對此次罰單,付臨門向北京商報記者獨家回應了原委,"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對我司就支付業務管理執行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并下發《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執法檢查意見書》,對我司在支付業務工作開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 "。
就整改進展,付臨門稱,收到該意見書後公司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整改工作,并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提交了整改報告,現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不過,這已是付臨門一年内第二次被罰,2022 年 3 月,付臨門同樣因 " 違反特約商戶實名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 ",被央行開出罰單,不過處罰金額較小,僅爲 5 萬元。
" 一年來兩次被處罰,還是顯示出公司在合規管理上暴露出的問題比較突出。" 零壹智庫特約研究員于百程評價道。
299 元押金争議凸顯
合規隐憂之下,付臨門還被不少消費者曝光了 POS 機押金争議。
來自廣東的消費者李明(化名)就是付臨門 POS 機的用戶之一,作爲個人消費者的他,決定使用 POS 機,還是因爲半年前一通來自号稱 " 華夏銀行 " 的信用卡推銷電話。
2022 年 8 月,一位自稱 " 華夏銀行 " 工作人員的推銷員向李明推銷了華夏銀行信用卡,約定線下提交資料辦理,但最終未能審核通過,随後對方又向其進一步推薦了付臨門公司的 POS 機。
" 他告訴我 POS 機也能提現,費率大概是刷卡 10000 元收取 60 元左右的樣子。" 李明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辦理 POS 機時對方宣稱免費辦理,不需查看營業執照,更未提到入網審核,僅需提供身份證号,綁定銀行卡後就可以操作。
不過,問題出現在首刷交易上。李明稱,他在第一次使用付臨門 POS 機套現的過程中,被扣除了 299 元押金費用,當問及業務員何時能退時,對方承諾刷滿 30000 元即可退還。然而,當李明刷滿了 30000 元交易後,等來的卻仍是 " 拖字訣 "。
從 2022 年 8 月承諾 11 月退還,至 2022 年 11 月再承諾 2023 年 2 月退還,至今,李明也未能等到他的 299 元押金,聯系業務員未有回應,付臨門客服也未給其解決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類似的情況近期發生不少,北京商報記者在黑貓投訴等多個平台發現,截至 3 月 2 日,不少用戶對付臨門 POS 機表示不滿,大部分原因主要爲推銷問題及押金争議。例如有用戶表示,有業務員冒充銀行工作人員以辦信用卡名義綁定 POS 機;還有的稱辦理 POS 機時宣稱免費,但被收取的 299 元押金至今一年未還。
針對推銷問題,付臨門同樣向北京商報記者給出了回應,公司市場人員不存在假冒銀行工作人員的情況,對于上述所提及的個别消費者反饋的假冒銀行工作人員推銷辦理信用卡同時辦理 POS 終端的行爲,不排除可能是外包服務機構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爲,與公司無關。
另對押金問題,付臨門稱," 外包服務機構的業務人員在展業與商戶溝通時不排除雙方會有理解上的偏差或解釋不夠充分,如商戶對此産生歧義的,可直接緻電我司 400 客服熱線,我司會及時安排跟進處理 "。
推銷不當和押金凍結等此類問題,實際已是行業頑疾。王蓬博認爲," 主要原因确實可能是代理商層層分包的利益鏈條所導緻,末端工作人員爲了賺快錢,沒有任何品牌影響的顧慮,而很多線下收單機構又迫于營收對代理商的管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最後一是造成了支付機構品牌的認知風險,另外消費者也可能面臨資金損失。" 針對此問題,王蓬博建議,監管部門後續還是要加強對支付機構相關業務的約束,嚴格要求和管理外包商。
另對外包問題,付臨門也給出了整改方向。長期以來,公司持續強化服務商合規展業理念,特發布《付臨門服務商業務行爲管理規範》,制定明确的相關約束和管控機制。對于已發現的外包服務機構個别員工存在的違規行爲,付臨門稱,會要求對方第一時間整改,重申合法合規展業的基本要求,強化責任落實,引導服務商合規開展業務,有效管理服務商展業過程中的不當行爲。若确實存在展業違規情況的,公司也會采取輕則口頭警告,重至解除合作追究責任的相應處罰措施。
身陷套現風波
一系列押金争議,也将付臨門公司帶進了套現風波。
根據李明所述,當初辦理 POS 機主要用途爲自用,通過信用卡套現用以資金周轉。北京商報記者從李明提供的套現交易信息看,付臨門系統曾多次爲套現行爲變造交易,不同金額一般會自動匹配不同的消費場景。
例如刷卡一筆 500 元左右的交易,交易顯示爲佛山市俪佳紙品廠,刷卡一筆 2000 元的交易,交易商戶則顯示爲佛山市聖邦健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八分店。
" 信用卡屬于金融産品,冒充銀行人員推銷信用卡辦理 POS 機本身就是違規,而辦理 POS 機暗示客戶用來套現,更有可能違法。" 于百程介紹,信用卡套現一般是通過虛構交易,将信用卡的額度騙取出來,從而繞過金融監管。
目前,信用卡套現涉嫌違法行爲,使用 POS 機套現犯罪亦量刑明确。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曾明确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提供 POS 機服務,應該明示這種違法違規風險,并且應對 POS 機使用過程中的虛構交易、違規套現行爲進行監測和制止。
針對是否存在套現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同樣向付臨門方面進行了采訪,後者也進行了一一回應。
付臨門稱,公司 POS 終端服務的商戶爲具備工商營業資質的特約商戶、個體工商戶或能證明具備生産經營的小微商戶,并通過各類信息公示、人工審核、系統核查等方式,全流程把控,入網資料審核嚴格。
" 信用卡套現行爲不僅給銀行帶來巨大風險隐患,給持卡人帶來了信用風險、償債風險和法律風險,而且也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助長洗錢等一系列犯罪行爲,社會危害性極大。" 付臨門稱,對此問題,後續一是将加大業務自查力度,全面排查風險隐患,增強制度執行力。二是強化對特約商戶、POS 終端及外包服務機構的管理。三是建立和完善信用卡信息共享與風險防範協調合作機制,加大信用卡套現聯合打擊力度。
建議有效落實監測
雖然一直在官宣推進外包商治理,但付臨門持續暴露的合規問題,也讓業内對其回應表示 " 略顯‘無力’ "。
正如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金天向北京商報記者說道,付臨門曾有多次處罰 " 前科 ",從處罰内容看,其涉及問題比較多,比如對代理推廣渠道和特約商戶缺乏有效管控等。在金天看來,POS 推廣具有較強的線下展業、人力密集特性,确實有部分推廣人員謊稱或不當暗示自己是銀行工作人員,或私自在網絡上發布 POS 辦理和安裝信息,雖然付臨門稱這些人員不是自己的員工,但顯然解釋效力不足;此外,特約商戶辦理 POS 需要驗看營業執照,使用 POS 需要基于真實交易背景,在這些方面付臨門也沒有有效落實檢查、監測等相關管理要求。
事實上,不僅是付臨門,目前不少第三方支付公司因踩類似紅線被罰。針對支付市場的各種亂象,從 2015 年開始,央行便嚴控了支付機構的市場準入,出台了備付金、分類監管等辦法,同時加大了非銀支付違規行爲行政處罰的力度。于百程稱,合規問題依然是目前支付領域的主要問題之一。2022 年央行提出加快《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的立法,在 2023 年有望落地并對行業監管産生重要影響。
" 對于付臨門來說,改變商業模式已經迫在眉睫,建議以真實商戶爲基礎,向着企業數字化服務方向發力,提高客單價和附加值。" 王蓬博提出建議。
對于未來的銀行卡收單業務發展,付臨門也回應稱,公司将會秉承貫徹合規、審慎發展的經營思路,通過産品、技術和服務的創新,及行業解決方案與場景建設等方面深耕,提升公司的行業影響力。
北京商報記者 劉四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