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來自微信公衆号:跳海大院 (ID:meerjump),作者:院辦靓仔,題圖來源:AI 生成
前兩天,院辦表妹搬了新家,邀我去她家同慶。電梯門打開的一瞬間我都驚呆了,走廊上擺滿了鞋櫃、自行車和各種雜物,甚至還有一個大衣櫃,讓我誤以爲這是表妹家的超長入戶:" 好家夥,你這挺豪華啊,一梯一戶,跟韓劇《頂樓》似的,電梯直通家裏。"
表妹白了我一眼說:" 這都是我鄰居家的,每天電梯一開門我就感覺回到了他家裏。"
然後帶着我翻山越嶺,這才來到走廊盡頭,她的家門前。

圖源于小紅書 @戚夢圓
很多人第一次讀懂遠親不如近鄰,往往是在超愛占公攤的鄰居身上,因爲他堆放在樓道的雜物,總能給人一種家的感覺。

占用公攤騷操作大賞
一般來說,在門口放鞋和自行車隻是鄰居占用公攤的基本操作,如果不是做得過分,有時候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就相安無事。
但總有的鄰居偏偏得寸進尺,把庫存一字排開,就差把鞋子放到别人臉上了。
脫口秀演員曉卉說自己前兩年在廣州買了房,到現在已經跌了三分之一,屬于是在最好的年紀遇見最貴的房價,和房價頂峰相見了。院辦表妹則說自己在最好的年紀,與隔壁家的鞋子每天低頭不見擡頭見。
沒有被鄰居家鞋子熏到過眼睛的人,都很難體會到這種苦楚。
" 更何況這是讓我開門見‘邪’呀。"

圖源于小紅書 @家方 vs 乙方
" 這位鄰居,你像是來擺攤賣鞋的。"
鞋子雜物尚屬入門級别的公攤占用,在公共區域量身定做衣櫃才算是重量級。
都說 " 小區是我家,環境靠大家 ",顯然有的人隻聽進去了前半句。心有多大,家就有多大,隻要臉皮夠厚,整個小區都可以變成自己家。

圖源于小紅書 @是不愛睡覺的大象啊
如不是爲了寫文章收集資料,我恐怕永遠都不會知道原來在公共區域還能這麽幹。
阿薩的鄰居便直接在公共走道上整出了一間洗衣房,阿薩抱怨說:" 每天出門都得先經過他家的洗衣房,有一種我家也隻是他家的一部分的感覺,而自己則像住在他家側房裏的傭人。"

圖源于小紅書 @玲玲零零
在過道隔出空間常常也是占用公攤的常規操作,加上一道門就能将部分過道據爲己有,再将自家入戶做到門外,算是把實用面積擴大到了門外的一畝三分地。《夢想改造家》看了沉默,開發商看了流淚。

更有甚者将占用公共面積上升到了藝術境界,在家門前焊上密不透風的銅牆鐵壁,上演一出鐵窗淚。
" 畫地爲牢在此刻好像具像化了。"

原以爲以上占用已經是無所不用其極,但最驚爲天人的永遠會是下一個。
有一位網友便發現隔壁鄰居在公共過道上隔出了一個房間,連床都安好了,輕松打造 7 平米小卧。鄰居也不見外,專門整了全透明玻璃門,把自己整得像動物園裏被參觀的動物似的。
" 明明買的兩室一廳,這一頓操作直接變成三室一廳,簡直值回房價,妙哉妙哉。"

圖源于小紅書 @運氣王
真直接住樓道裏來了
如果說用鞋子占公攤是接地氣,那用紅色隔斷布可以說是接地府了。
狗友小巴告訴我,前不久他家隔壁房子搬來了一位 " 神仙 " 鄰居,在樓道裏挂上了一塊瘆人的紅布,還安裝上了散發出詭異紅色的燈,以前每天上班都覺得像是去上墳,這下可好,更像了。

" 公攤我花錢了,憑什麽不給用?"
因爲占用公共空間導緻的 beef 不計其數,争執雙方往往各執一詞。
占用公攤的一方總有一套自己的邏輯:我買房時付了公攤的費用,憑什麽不讓我使用?

圖源于小紅書 @momo
被占用的另一方則認爲:小區裏的業主都付了公攤費,豈不是今天張三可以去把小區綠化全掀了,改成自己菜地,明天李四可以去花園裏蓋涼亭 …… 既然不能大家所有人都用,那就誰都别用, 這樣才最公平。

圖源于小紅書 @MorMorphline
事實上,關于公攤面積的使用,《民法典》明确規定了以入戶門以外的公共部分和電梯,是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某個業主不能私自占有。
從消防安全方面,住宅樓道也是消防通道,任何人同樣不能私自占用。
因此占用公攤面積,往小了說是公德的淪喪,往大了說那就是違法了。

圖源于小紅書 @資産過億不聲張女士說多少次了!電動車不得上樓!
然而現實中,遇上私占的惡鄰,因爲協調解決的過程漫長而煎熬,因爲擔心破壞鄰裏關系等等原因,大部分人往往有苦說不出,隻能選擇忍氣吞聲。
當然也有人選擇維護自己的權益,從物業投訴,打爆 12315,到上報消防,甚至最後對簿公堂。

圖源于小紅書 @是豬頭呀
在這一場場糾紛中,對戰雙方往往兩敗俱傷,總有一方不爽,也總有一方耗費了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而收了 " 公攤 " 的開發商早就美美全身而退了。
那麽 " 公攤 " 這玩意是怎麽來的呢?
雖然如今天下人苦公攤面積已久,100 平買的房子,實際到手也就隻有 80 平左右,但在最早期,公攤的出現其實是爲了讓普通人也能買得起房。

資料顯示,公攤面積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中國香港。1952 年之前,因爲沿襲英國的售房模式,香港地區的房子隻能按棟出售,整棟樓爲一個完整的産權。有說香港地區如今仍習慣稱 " 買樓 " 而不是 " 買房 ",便源自于此。
一買買一棟,這對普通人來說簡直是天方夜譚,沒人買樓也就沒人蓋樓,整個房地産市場效率低下,缺乏活力。

圖源于小紅書 @灑奇
于是一名叫吳多泰的商人想出了按層賣的法子,每一人買一層,就能 " 拼多多 " 出一棟樓來,但按層買房,普通人依然難以企及。
到了 1954 年,霍英東以 113 萬港币在尖沙咀買下了一塊地,建成了如今的香槟大廈。在售賣香槟大廈時,霍英東開創了按戶銷售的模式,将每一戶分割爲一個産權,公共區域也由此出現。因此,香槟大廈與業主訂立了 " 大廈公契 ",按房屋面積分攤公共面積,不同面積的業主承擔不同比例的産權和維護責任。
之後香港各大地産商紛紛借鑒,掀起了一波蓋房買房的熱潮,普通香港人的居住質量也得以大大提升。

當時關于香槟大廈的售樓報道
等到 1995 年,随着内地房地産市場的逐漸興起,當時建設部便将 " 公攤面積 " 引入内地,頒布了《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
直到 2013 年,中國香港已全面廢除公攤面積,要求新房銷售必須按照實用面積标注。而内地關于取消公攤的呼聲也日漸高漲,但現今仍在探索階段。

圖源于小紅書 @沒刺不是玫瑰
說回鄰居占用公攤的問題,取消公攤就能杜絕此類行爲麽?我想未必。
一方面,取消公攤,公共區域的建造成本或許會用另一種方式回到購房者身上,畢竟羊毛始終出在羊身上;
另一方面,取消公攤或許可以讓房屋的計價方式更爲科學公開透明,但對于想要占用公共空間的有心者而言,取消公攤隻是讓他們少了一條理直氣壯的占用理由,說到底這還是個人素質問題,看見門前有塊空地,有人就是會想要據爲己有。

圖源于小紅書 @momo
所以,若是不幸遇到占用公攤的惡鄰,咱該出手時就出手。
那天,院辦表妹酒足飯飽之後,趁着酒氣上頭,勇敢的給隔壁鄰居門上貼了張小紙條,她說:" 戰鬥,才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