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國資委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明确自 2023 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将就業報到證作爲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
通知提出了一系列銜接措施。
一是建立去向登記制度。教育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爲高校爲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
二是明确戶口遷移要求。高校畢業生戶籍可以遷往就業創業地(超大城市按現有規定執行),也可以遷往入學前戶籍所在地。
三是明确檔案轉遞銜接。2023 年起,組織人事部門和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在審核和管理人事檔案時,就業報到證不再作爲必需的存檔材料,之前檔案材料中的就業報到證應繼續保存,缺失的無需補辦。
四是明确報到入職流程。用人單位可憑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含網簽協議)或普通高等教育學曆證書或其他雙方約定的證明材料,爲高校畢業生辦理報到入職手續。
五是明确信息查詢渠道。用人單位、戶籍和檔案接收管理部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辦理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業務時,可通過查看學曆證書、勞動(聘用)合同(就業協議、錄用接收函)等,或通過全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系統,查詢離校時相應畢業去向信息。高校畢業生和有關單位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和驗證高校畢業生學曆、學位信息。
來源|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