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教師侵占學生學費等六萬餘元:貪腐緣何能無孔不入?
青鋒
貴州省石阡縣一中學教師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占單位财務 6 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看到石阡縣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這一案件信息,讓人不由地感到,貪腐緣何能如此無孔不入?這人民教師的師德怎麽也堕落到如此地步?
石阡縣某民辦中學的陳某某,作爲班主任,于 2023 年 1 月至 2 月期間,收取班級學生學費、資料費等費用共計 6 萬餘元後,不按照學校規定上繳到學校财務而用于個人大額消費,同時,又無故離開單位、也未将其親屬爲其籌集的款項歸還學校而繼續用于個人揮霍。結果,被公安機關網絡追逃,被抓獲後,陳某某對自己涉嫌犯罪罪行供認不諱。
一個班主任,爲何會起如此壞心?爲 6 萬塊錢,就葬送自己前程?
石阡縣人民檢察院對外公開案情時沒有公布陳某某涉案的具體原因。但根據認定其 " 用于個人大額消費 ",以及 " 用于個人揮霍 " 這樣的表述看,其是否涉嫌賭博,或者貪圖享受,而走向了歧途?
大家都知道,自古以來,"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 "。用句現代人都可以明了的話說就是,老師,不隻是簡單的教書匠,還要教授學生爲人處事的道理與主動學習的可貴品質。陳某某作爲教師,又身爲班主任,爲何會不顧自己身份而大額消費,甚至個人揮霍?
一方面說明陳某某個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出現了問題,另外一個方面是否也說明陳某某所在學校在對教師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引導方面也有一定問題?否則,陳某怎麽會大額消費後,還會将自己親屬爲其籌集的還款款項繼續用于個人揮霍呢?
有位偉人說過,最大的失敗,就是教育失敗。擔負教書育人的教師堕落到如此地步,又怎麽能教育好我們的下一代呢?這充分說明,教育界應該來一次徹底整頓,要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真正成爲主導,杜絕類似陳某某身上發生的事情再一次發生。
石阡縣人民檢察院對外公開的情況表明,陳某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将單位财物 6 萬餘元非法占爲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職務侵占罪。石阡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以陳某某犯職務侵占罪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十萬元。
陳某某爲其錯誤付出了應有的代價。但前車之鑒應爲後車之師。希望陳某某的教訓能爲更多的教育工作者敲響警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