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條 " 多位明星給緬北四大家族白所成之子白應蒼錄視頻祝壽 " 的視頻引發網絡熱議,此後曾志偉、杜旭東等明星出面澄清緻歉,表示一切是受人所托,礙于情面才錄制祝福的。由此一條關于 " 祝福視頻 " 的産業鏈進入大衆的視野。
據調查,網上 " 祝福視頻 " 種類繁多,從普通版的幾十元、上百元祝福,到明星版的上千元、數萬元祝福,銷售火爆。經過代理商的逐層加碼,一線知名藝人的祝福标價可超五位數,價格最高的爲 12 萬元起。
當祝福成爲一門生意,便失去了原有的味道。對普通人來說,收到來自陌生人的并不走心的祝福,頗爲尴尬,對明星來說,錄制這類視頻,掉價又有風險。
" 爲緬北電詐頭目拍片慶生 " 事件中,無論是人情,還是生意,錄制視頻是不假的事實。從法律層面上來說,明星爲某人、某機構站台送祝福,或涉及廣告和代言。在廣告法的範疇内,相應活動就該透明化、規範化,而不是抱着僥幸心理在法律邊緣試探。那些不踏踏實實拼演技、拼本領,隻是想借着名氣變現的演藝人員,隻會加速人設坍塌。
我們還應當看到,這條産業鏈背後隐藏的風險。由于祝福對象具有随機性和不确定性,也要提防一些不法分子會借着明星形象包裝自己,趁機爲自己 " 洗白 "。送祝福不是違法犯罪洗白的遮羞布,若是粉絲跟風追逐明星的腳步,恐有更多人落入不法分子圈套。
爲不相識的人送祝福,給不相識的人站台,很荒唐。人情也好,生意也罷,妄想靠着幾句話賺快錢的明星,還請珍惜羽翼,自醒、自律、自重。
祝福是樸素的,也應該是真誠的,不是對着鏡頭空講幾句。臉上堆着笑,眼裏全是金,那些鏡頭前拙劣的表演,隻不過是令旁人咋舌的笑話。
現代快報 + 評論員 靈靈幺
(校對 季林巧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