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末的淩晨時分,立法者們迅速通過了一項關鍵立法,對備受争議的美國監控法進行了再授權和擴展。這一行動遭到了隐私倡導者和部分立法者的強烈反對。
該法案以 60 票贊成、34 票反對的結果獲得通過,再次賦予了《外國情報監視法》(FISA)第 702 條的權力。該法案允許政府通過訪問技術和電話服務提供商的記錄,收集外國人的通信信息。批評者,包括一些投票反對的立法者,指出這一法案在監控外國目标的同時,也波及了美國公民的通信隐私。
白宮官員和情報界高層一緻支持 FISA 的再授權,他們認爲這是預防恐怖主義和網絡攻擊的關鍵法律,而失去這些權力将削弱美國政府的情報收集能力。拜登政府強調,總每日情報簡報中的大部分機密信息都來源于 "702 條款 " 計劃。
然而,隐私倡導者和人權組織對 FISA 的再授權表示反對,因爲該法案不要求聯邦調查局(FBI)或國家安全局(NSA)在搜索第 702 條數據庫中的美國公民通信之前獲得搜查令。對于這兩個機構濫用權力進行無授權搜查的指控,成爲一些共和黨人尋求加強隐私保護的主要障礙。
盡管兩黨有共同努力,要求在搜索美國公民的通信内容前必須獲得搜查令,但這些努力在參議院的最終投票前均告失敗。
在法案通過後,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參議員馬克 · 沃納強調,《外國情報監視法案》對美國情報界至關重要。目前,該法案已提交至總統,預計将很快成爲法律。
FISA 自 1978 年成爲法律,遠早于現代互聯網的出現。2013 年,大規模機密文件的洩露揭露了美國政府依據 FISA 實施的全球監聽計劃,該計劃牽涉到多家美國主要科技公司和電話公司,此後引發了公衆的廣泛關注。
盡管參議院預計将通過該監控法案,但在衆議院上周通過其立法版本後,參議院面臨新的反對聲音。批評者認爲,衆議院的版本将擴大 FISA 的覆蓋範圍,将原本不受其管轄的小型公司和電信提供商納入監控。
通信服務提供商普遍反對衆議院對 " 電子通信服務提供商 " 定義的擴大,他們認爲這将無意中包括大型科技公司和已經被迫交出用戶數據的電信提供商之外的公司。
參議員羅恩 · 懷登提出的旨在從法案中删除這些擴展措施的修正案未能獲得通過。懷登是民主黨中的隐私權倡導者,也是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成員,他批評參議員們在最後時刻匆忙通過未經授權的監控法案。懷登在一份聲明中指出:" 反改革者一次又一次地承諾,他們對法律的小修小補将防止濫用職權,但公衆每次都會了解到幾乎沒有受到任何有意義監督的官員新的濫用職權行爲。"
盡管法案在最後一刻匆忙通過,但 FISA 的一項關鍵條款保證了政府根據第 702 條實施的計劃不會在法律權力失效的情況下突然終止。FISA 要求政府向秘密的 FISA 法院尋求年度認證,該法院負責監督和批準政府的監控計劃。FISA 法院最近一次在 4 月初批準了政府的監控計劃,允許政府至少在 2025 年 4 月之前使用其失效的權力。
FISA 的授權将在 2026 年底到期,屆時下一屆美國政府可能會面臨類似的立法争議。此外,有報道指出美國國家安全局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購買美國公民的互聯網浏覽記錄,這進一步引發了對政府監控行爲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