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 App 顯示,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向深圳市石安電源技術有限公司、上夏實業(深圳)有限公司公告送達吳京與其人格權糾紛案起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材料,并定于舉證期滿後第 3 日開庭審理。公告顯示,吳京請求法院判令上述兩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爲,銷毀所有帶有吳京姓名和肖像的宣傳廣告,公開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 100 萬元、精神撫慰金 10 萬元、維權合理開支 1 萬元,共計 111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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