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丨崔文靜
編 輯丨包芳鳴
自 2 月 7 日吳清履新證監會主席以來,證監會維護市場穩定的政策動作頻頻。
2 月 18 日 -19 日,短短兩天時間内,證監會已連開十餘場座談會,場場幹貨滿滿,與會人士信心大增。以 2 月 18 日上午召開的專家學者座談會爲例,由于與會專家建言熱情高漲,會議延遲到約 12 點半方結束。2 月 20 日,吳清帶隊前往銀河證券金融街營業部,開啓調研。
透過十餘場座談會以及春節前後證監會的密集發聲,資本市場監管的發力方向日漸清晰。
企業方面,IPO 全流程嚴監管,完善退市制度,實現資本市場 " 出入 " 動态平衡。
上市公司方面,對包括财務造假、違規減持等在内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嚴懲不貸,通過上市公司走訪等及時爲企業排憂解難。
金融機構方面,既嚴懲 IPO 爲虎作伥行爲,倒逼中介機構擔起壓實資本市場 " 看門人 " 之責;又完善行業機構監管模式,以提升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綜合實力;同時采取多方措施引導中長期資金入市。
嚴把 " 入口 " 暢通 " 出口 "
根據 2 月 18 日證監會座談會與會專家介紹,當前資本市場發展建議中,觀點分歧最大之處在于是否暫停 IPO。但無論暫停與否,嚴把 IPO 準入關、加強 IPO 全流程嚴監管是各方共識。
從監管近期動作來看,IPO 嚴監管之态日漸明晰。
首先,倒查 IPO 企業十年财務數據。據知情人士透露," 妖股 "、業績變臉、股價較發行價大跌的上市公司是檢查重點;正處于 IPO 排隊階段、乃至已經撤回材料的企業同樣在倒查範圍之列。
" 倒查之下,預計一些‘注水’成分大、長期虛增營業收入和淨利潤的企業将會被揪出重罰,相應中介機構估計也難逃處罰 ",某頭部券商投行人士告訴 21 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面對 IPO 倒查,該人士表示,其一方面逐步展開自查,對于可能被問詢的點提前準備解釋話術;另一方面,日後做項目慎之再慎,以穩健爲主,放棄激進式打法,減少美化包裝。
其次,企業 IPO 撤回材料照查不誤,上市失敗仍然可以判爲欺詐發行并給予大額罰款。
日前,2021 年 8 月提交科創闆 IPO 上市申請、4 個月後被抽中現場檢查、2022 年 7 月撤回發行上市申請的思爾芯,因證券發行文件編造虛假内容而被判爲欺詐發行,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員被合計罰沒 1650 萬元。思爾芯案是新《證券法》實施以來,首例提交申報材料後、未獲注冊前被證監會查辦的欺詐發行案件。
在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田軒看來,該案意味着欺詐發行等嚴重違法行爲不再僅針對上市公司,企業存在造假行爲,很可能上市不成反被重罰。企業從遞交上市材料起,IPO 階段的每一個環節都應合法合規,按照上市公司監管要求執行,與上市公司違法違規同等處罰。
嚴把 IPO 準入關,旨在從入口端提升上市公司質量。與之相對,完善退市制度,暢通 IPO 出口,堅決出清不合格上市公司,也被視爲從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增加投資回報的有力措施。
目前,證監會正在研究優化退市指标,設置更加精準、匹配的退市标準,加大對财務造假公司的出清力度,同時完善吸收合并等多元退出政策規定,支持企業主動退市。
有業内人士認爲,此番倒查 IPO 财務數據,目的之一即爲清退劣質企業。
" 痛到不敢再爲 "
嚴把 IPO 入口關、暢通退市渠道,爲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搭建基礎。全面提升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同樣是證監會發力重點。
首先,監管将對欺詐發行,财務造假,通過離婚、融券賣出、轉融通等各類變相、繞道減持行爲嚴懲不貸。
從 2 月 18 日 -19 日座談會相關表态來看,證監會表示,對于欺詐發行、系統性造假和配合造假、财務 " 洗澡 " 等重點領域,将加強跨部門聯合防治、聯合執法,更好發揮最高人民檢察院駐證監會檢察室、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的派駐優勢,提高行政刑事銜接效率,提升 " 零容忍 " 執法效能,讓造假者及其 " 幫兇 " 真正痛到不敢再爲。
其中,對于财務造假等問題。證監會将從公司内部治理、中介機構把關證券部門監管三道防線入手強化機制建設,努力實現業績穿透數據真實,加強全方位立體式追責,對審計評估違法案件從重處罰和适用禁業罰等 " 硬措施 "。
對于違規減持,證監會将研究增強監管措施的及時性、有效性,例如責令違規主體購回股份、向公司上繳價差收益等,對于影響惡劣和拒不及時糾正的行爲,将依法加大處罰力度。
與此同時,對于借市值管理之名,實施虛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等違法行爲的 " 僞市值管理 ",證監會也将從嚴打擊。
其次,在嚴懲違法違規行爲的同時,監管亦主動爲上市公司排憂解難。目前各地正在加大上市公司走訪力度,爲上市公司切實解決難題。
再者,監管鼓勵上市公司加大分紅力度。讓多年未分紅或分紅率偏低的公司感受到強約束,進一步督促績優上市公司提升分紅水平,推動結合半年報、三季報多次分紅。
研究完善機構監管模式
全面加強企業監管的同時,作爲資本市場重要服務主體的券商、公募基金等金融機構,同樣是證監會下一步關注重點。
對此,一方面,證監會加強嚴懲,對于違法違規行爲予以重罰,倒逼中介機構盡職履責。
比如,證監會 2 月 4 日表示,将堅持 " 一案多查 ",全面排查涉案相關中介機構,對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中介機構加大懲戒力度,督促其履行好 " 看門人 " 職責。
以券商爲例,自 2 月 7 日至 2 月 19 日,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至少有申萬宏源、平安證券、招商證券、中山證券、華安證券 5 家券商收到罰單。如果将時間前追溯至開年以來,被點名的券商則已超 13 家。
2 月 20 日,量化交易機構靈均投資被上交所、深交所限制交易并啓動公開譴責程序。滬深兩大交易所表示,将進一步壓實證券公司客戶管理責任,完善與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的自律管理協作機制,加強對量化私募等機構的交易監管。
另一方面,證監會正在研究完善行業機構監管模式,健全機構、人員、業務等方面的制度體系,強化機構合規風控要求。同時,健全監管激勵約束機制,更加突出賞優罰劣,推動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能力提升。
與此同時,近日證監會座談會信息也顯示,證監會正在研究優化産品注冊機制,加快産品審批節奏,放寬指數基金注冊條件,增加寬基指數品種及對應期權産品供給,同時加強與相關部門協同,推動引入更多中長期資金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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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 江佩佩 實習生 宋佳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