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牛士 8 月 27 日消息,今日,博主小蒜苗長在微博發文,稱自己與小米的名譽侵權官司一審結果已出。法院判定其相關言論貶損诋毀,此外對小米的設計抄襲評價、對小米營銷行爲的評價,構成侵權,影響小米的品牌形象。法院判決其敗訴,公開道歉,并賠償損失共計 56595 元。
該博主表示:" 一個是關于名譽侵權,我之前說過 " 歐洲爹 "(當時網上讨論小米 12s Ultra 的設計是否抄襲華爲 Mate40,米粉說這個設計最早是諾基亞做的,要說抄襲,也是抄襲諾基亞)。" 嘴裏不要不要的,身體一撩就發騷 "、" 騷操作 "、"LOW 穿地心 ",這些主要是針對小米過往的一些高管言論,包括常程 " 拍褲裆 " 等言論的評價,法院判定我貶損诋毀。
二、關于诽謗,主要是當初小米和榮耀之間的罵戰,小米的良心厚道評價,小米早期的服務問題(自建服務體系之前)、設計抄襲蘋果、品控和質量問題、小米一些營銷行爲是否低俗的問題等,法院認爲我關于小米質量問題發言是合理的,不予支持,但關于我對小米的設計抄襲評價、對小米營銷行爲的評價,構成侵權,影響了小米的品牌形象。"
此外,小蒜苗長稱後續将給出一個詳細的說明,具有哪些内容被判侵權,以及,爲什麽會這麽說。并配合支付賠償金和道歉。
附博主所發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