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剛離職,網易内審就來調查了
網易反貪腐事件的前一周,小 A 又舉報了老闆。
小 A 是網易遊戲代理商的采購員工,負責網易旗下多款遊戲海外服的 KOL、媒體對接。
從今年 4 月開始,他就感覺隐隐不對勁:網易開始嚴抓預算了?如今他們每個周期,拿的都是 15 萬、30 萬美元之類的固定預算——而此前,網易對供應商的報價幾乎沒有限制,常常是報多少就付多少。
之後,小 A 也總能在會上聽到老闆強調,無論是否以公司的名義,他們都不能收取供應商的任何禮物,甚至人家過來拜訪,順手送的奶茶都要退回去。
一開始,小 A 還覺得這突然的轉變是好事,但很快又發現老闆似乎有些「叛逆」。比如說着不能送禮收禮,但卻偷偷參加了供應商準備的商務宴請;說着要給網易省錢,但每次挑選供應商,都要選更貴的那個。
同時小 A 漸漸意識到,這份工作有很多細節都不太合理。
按理說,網易針對較大的運營活動,有一套比價比稿的流程。作爲代理商的他們,需要提前兩三個月,給各家供應商發需求,然後跟廣州同事一起,對供應商提交回來的方案進行評定,最終選出價格、效率、質量較好的一家。
但在小 A 老闆的操作下,每次需求發布後,前來競争的供應商大概率都是關系戶。而小 A 猜測,H 就是其中關系最硬的那個。
原因無他:身爲采購的他,要經常跟同事一起給供應商 H 開小竈、走後門——所有項目的詳細需求要優先發給 H;需求也要設置符合 H 的隐形條件;有時還要給 H 解釋需求的意圖,并幫他們修改方案……總之就是想盡辦法,幫助供應商 H 拿下網易的單子。
在如此事無巨細的幫助下,H 一般都能拿下網易的需求,甚至一些比較小型的、百萬預算以下的活動會跳過比價比稿流程,直接交給 H 執行。
更可怕的是,小 A 感覺供應商 H 就是個「帶不大的孩子」,把活交給他們隻是開始。在執行過程中,小 A 他們不能拒絕 H 的協助請求;事後,還需要幫忙美化 H 的活動數據,讓它更好看一些。
但光是美化的數據唬不住網易廣州的項目組同學,他們會經常給小 A 他們私下吐槽 H 的水平能力,并跟其他人說要避雷這一家。
其實小 A 他們,和網易廣州的人也不是沒有公開抗議過,但都被代理商老闆壓了下來。老闆聲稱,H 的成立是爲了幫網易省錢,上級領導也對此知情;小 A 他們要繼續支持 H,而且不能用甲方的态度對待他們。
幫網易省錢?
小 A 犯了嘀咕,雖然老闆要求他們不能直接對接 KOL,但他們也不是沒有查過 H 的報價情況,相同 KOL 的報價,到 H 手裏都會加價不少,5000 元的價格被他們說成 12000 元……比其他供應商高得多,哪還有「幫網易省錢」的情況?
服務質量差、業務能力低、要錢還多……好奇的小 A 一路追查,結果發現他們的老闆,兼任了供應商 H 的法人和董事、H 的注冊地址也剛好是他們公司的前地址……在小 A 看來,衆多巧合的線索,都指向了老闆另開公司、搶網易需求、從中得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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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從今年 8 月開始,小 A 就向網易内審部門送出了舉報信。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直到後來網易發布反貪腐通報,小 A 在名單中看到了負責他們項目的高級總監時,心中的石頭才稍稍落地。畢竟那位總監相當于他們老闆的老闆,這證明網易應該很早就關注到了他們的情況,隻是暫時沒有打草驚蛇。
但小 A 沒想到,剛落地的石頭這麽快就炸了。
反貪腐事件發生後,網易本就風聲鶴唳,而被小 A 稱作「愚蠢」的主管,居然曝光了之前存在流程問題的活動新聞稿,導緻 A 項目産生了敏感的運營事故。
不知道是這次事故還是過往的貪腐,A 項目組随後遭到了網易公關、内審部門的徹查,很多員工的聊天記錄都要上交……外部事件加上内部調查,一時間人人自危。
不過這些跟小 A 沒太大關系了,他在最後一次舉報後,果斷選擇了離職——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02 貪腐,真沒那麽難
小 A 的遭遇或許并非個例,畢竟龐大的遊戲行業,總有「聰明人」能鑽的空子。
比如在葡萄君相關文章下方,就有人表示「供應商 90% 都在貪」、「關系戶供應商是常态」、「回扣返點是行業潛規則」……對此,葡萄君查閱了一些資料,并跟相關人士、諾誠遊戲法的朱駿超律師聊了聊相關話題。
不妨罪惡地想象一下,在遊戲行業打拼多年,終于小有權力的你是一名法外狂徒,你的字典裏向來不存在道德和法律,那該怎麽更好地薅到公司的羊毛,甚至羊肉?
或許你的第一想法,就是跟供應商「搞好關系」。
你果然聰明。一來,相比公司内部,你和第三方的溝通、資金往來更隐蔽,對應的操作空間也更大;二來,遊戲公司人力成本外的花費,幾乎都會用在供應商上,像是買量、勞務、采購、外包、渠道、租賃……花的錢越多,牟利的空間就越大。
得益于此,買量首先成了你眼中的「肥肉」。畢竟一個項目可以不做外包,但不能不搞宣發,有些大項目,一個月花上億元打廣告都挺常見。渠道給你折扣一點、你在範圍内多報一點、再把投放數據美化一點……是不是就會有經費流入你的口袋?
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一個 SLG 用戶的買量單價在 200 元 -500 元,業務能力出衆的你,想法設法把單價壓到了 200 元,然後和老闆抱怨行業太卷,一個 A 已經要 500 塊,那拉 10000 個用戶,不就白賺了 300 萬?
不負責買量也沒關系。隻要你的工作存在信息差,而且對接的是非标資源,那稍微花點心思,就能賺到别人不知道的錢。
找熟悉的 KOL 友情發個動态,轉頭就給公司報價幾千、幾萬;将乙方免費附送的資源進行标價,「賣」給公司;挑選幾個單價低,但數據好的 KOL,給他們的刊例加加價……這些小打小鬧,都是你的拿手好戲。
國内有很多渠道可以獲取 KOL 報價
細心的你,還會在爲項目采購電腦時琢磨品牌、渠道,研究内存顆粒的多少;在搞線下活動時糾結做多少物料,哪些物料不容易追查,比如搭建台子是用 100 根還是 80 根鋼筋;差旅報銷住的酒店是選大床房還是雙人間,含不含早餐……其實貪腐離大家并不遙遠,你的手段,也沒有那麽抽象和高級。
而且很多遊戲公司中,需求方和驗收方本就是同一個部門,你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
比如小 A 表示,供應商 H 給他看的活動效果數據一般都「慘不忍睹」,他這邊則會幫忙把數字寫大一些,讓它能「配得上預算」。比如幾千播放量加兩個零、不到 1000 人參加的線下活動可能會改成「萬人到場」……這些手段,或許也是你的拿手好戲。
如果你運氣比較差,沒有擔任商務、采購、财務等離錢近、跟供應商打交道的崗位,那也沒關系——隻要膽子大,有的是手段可以「賺外快」。
如果你是一名運營或者客服,那你就有低價代充、出售遊戲資源的機會。比如 2015 年某大客戶專員扒光了公司内部賬号的貨币,獲利 4 萬餘元((2015)茂南法刑初字第 298 号)、2019 年,某遊戲運營利用權限給玩家充值,獲利 15 萬餘元((2020)滬 01 刑終 519 号)。
想想也是,如今遊戲廠商「切支付」的趨勢明顯,運營、客服可能會更容易幹預玩家充值。僞造收款碼、替換官充網頁、修改充值金額……這些隻需要你轉轉腦子,動動手指。
某知名遊戲的私聊充值渠道
同理,如果你是技術人員,那你可以盜取遊戲代碼出售、開設私服;如果你是美術、策劃人員,你也可以利用公司資源牟利,甚至偷偷将項目資産打包出售……再不濟,你還可以和咨詢公司合作,跟外部人員聊天時給他看一眼後台,曝光一點數據……一切都顯得如此「可刑可拷」。
如果圖片内容屬實,那或許也構成違法行爲,圖源網絡
就這樣,你一次又一次越過道德的邊界,職務侵占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盜竊罪、侵犯著作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一系列罪名正在向你招手,進入法律禁區的你,隻是還沒戴上鐐铐而已。
03 貪腐的後果,不止坐牢
聰明的你,也知道凡事皆有代價。在無數個午夜,你曾在大 House 裏突然從噩夢中驚醒。閑暇時光裏,你也會查閱法條,請律師爲自己的「一位朋友」提點兒建議。
如果你找到朱駿超律師,那他可能會告訴你,你這位朋友的行爲,或許構成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這兩條罪名可都不輕。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指的是賺了他人的錢,通常有受賄就有行賄,雙方都要罰;而職務侵占罪賺的是公司自己的錢——别多想,哪怕隻是偷偷賺公司遊戲的虛拟貨币、道具,你也違反了法律。
被告侵占遊戲代币并代充,獲利百萬被判刑((2020)滬 0104 刑初 342 号)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的量刑标準也差不多,違法所得 3 萬元就可以定罪抓捕,刑罰範圍一般是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3 年 -10 年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不過最新條文修訂後,對于多少錢才能稱「數額特别巨大」、才會被判無期徒刑,尚無公開明确的司法解釋——聽到這裏你安慰自己,自己隻是賺了點兒小錢,還不至于被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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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貪了多少就容易被發現呢?
拿最近讓你覺得風聲鶴唳的網易貪腐事件來說,有人說涉案員工貪了幾十億,也有人說罪魁禍首可能隻是貪了幾千萬,總的涉案金額流水不到 20 億。
但從法律層面來看,隻要涉案金額大于 3 萬就能定罪抓捕,後續還要進一步偵查,因此不太可能一曝出來就幾十億——網易的員工和供應商這麽多,需要偵查的時間不會短。換句話說,隻要你經年累月地努力,老闆遲早都會起疑心。
聽着聽着,你流下了冷汗,但律師還在繼續:一旦被抓獲,你不隻要坐牢,還要賠款。如果拒不賠償,可能會遭到強制執行、限制高消費、進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如果花天酒地的你手頭沒錢,則可能面臨資産查封、變賣、法拍、勞務賠償……被重創的不隻是你的職業生涯,還有你的财産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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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刑事立案開始後,企業反腐就進入了公訴領域,就連公司自己也沒啥辦法可以停止,隻能等後續公安徹查、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一旦反腐開始,一般情況下大家至少要等一年才能出結果。"
如果,我是說如果你聽到這裏幡然醒悟,不想再擔驚受怕,希望坦白從寬,減輕罪罰,那麽最主要的方式就是獲得受害方的諒解。比如懇求公司開具諒解書,不要刑事立案;如果事情已經鬧大,你也可以老實坦白、協助追贓還款,以此尋求減輕或免除刑事處罰的可能。
不過深谙人性的你當然明白,請求公司開具諒解書,這本身就足以成爲懲罰你的額外措施。
罰款、降級、開除、永不錄用……這些隻是基本操作。更大的賠償、更兇狠的競業限制,這些也隻是小菜而已。就算付出巨大的代價,成功讓公司爲你網開一面,你也有一個把柄,終身落在了公司手裏。
之前就有傳言,稱某中層在涉嫌違法後,主動找老闆坦白,表示可以砸鍋賣鐵還款,老闆顧念舊情,最終保全了他的名聲,沒把事情搞大。但沒人知道他最後要還多少,隻是有人看到,他把自住的房子挂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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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上述的一切隻是幻想,你并未違法犯罪,隻是有些流程合法但不合規,甚至涉案但不知情,那你最多會因爲違反公司員工守則、勞動合同而面臨處罰——律師表示,公司依規處罰屬于正常情況,如果你有異議,可以選擇申請勞動仲裁。
比如,有網易員工表示自己沒貪過一分錢,但還是因幫助領導報銷而違反了員工守則,被公司開除;也有中層表示并未參與貪腐,但還是因「管理不當」、「跟錯了老闆」等原因被一并處理。
因此,如果但求心安,那還是要始終保持敬畏,堅決抵制送禮、折扣、返點、幫忙報銷等潛在違法行爲,并在意識到問題時聯系相關部門的同事。不能因爲身邊的人默認了各種騷操作,就認爲這些行爲合規合法、公司支持、領導後台夠硬,查不到自己。
過去遊戲行業增速快,一些公司内部确實存在一種情況:如果你能把事情做好,多花點錢也無所謂。但如今大環境不景氣,大家都在降本增效。如果你還是像以往那樣,給老闆看的是巨額預算和美化過的數據,那下一個被查的恐怕就是你。
我知道,身爲深谙「和光同塵」之道的社會人,可能文章開頭的小 A 會讓你覺得渾身不自在。但事實證明,像小 A 這樣的人才相對清醒。他們不僅會質疑老闆的決定,抗議不合理的決策,甚至還會在抗議無果後選擇離職,并在隐患徹底爆發前及時抽身。
現在回想起來,小 A 有些挺慶幸自己的決策。" 畢竟清算總是遲早的,隻看老闆的寬容度了。"
(出于隐私保護的考慮,本文中的某些細節有輕微修改,并對相關人士做了匿名處理;再次感謝小 A、諾誠遊戲法以及其他受訪者,願大家遵紀守法,共同維護遊戲圈的風朗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