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蔡某通過手機在 " 哈啰 " 平台下單搭乘劉先生的哈羅順風車從北京市大興區至慈利縣,平台約定價格爲 2263.6 元。沒想到,蔡某發現劉先生未在平台點擊确認上車後,竟偷偷取消了訂單,到達目的地後逃單消失。無奈之下,劉先生選擇報警求助。
接到求助後,慈利縣公安局鯉魚橋派出所迅速展開工作。通過視頻追蹤,發現蔡某已搭乘滴滴離開慈利,不知去向。而劉先生也因旅遊行程另有安排離開。期間,民警通過多方工作找到蔡某的相關信息,因蔡某已身在杭州,民警多次電話聯系蔡某,蔡某否認其逃單的行爲并聲稱雙方因車費産生了分歧未能達成一緻才離開。民警通過協調要求其支付雙方認可的車費 2200 元,蔡某假意同意,卻遲遲不見行動,之後甚至拒絕與民警溝通。蔡某的異常舉動引起了民警的懷疑,于是,民警敦促其來慈利縣接受公安機關調查。
經詢問,違法行爲人蔡某如實交代了其通過手機在 " 哈啰 " 平台下單搭乘劉先生的順風車從北京市大興區至慈利縣後故意逃單的違法行爲。
目前,劉先生的損失 2200 元已被追回,違法行爲人蔡某已被慈利縣公安局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