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發布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揭露了一起私募基金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居間人以市值管理合作爲名,共同操縱上市公司股價的違法案件。
該案中,上述3 人一共操控了 36 個賬戶,利用信息優勢影響股價等方式非法獲利 1.65 億元,中國證監會沒收 3 人違法所得共計 1.65 億元,并處以 4.96 億元的罰款,合計罰沒 6.61 億元。
3 人聯手進行勁拓股份市值管理
案件要追溯到 2017 年 6 月,君如資産執行董事陳磊要求君如資産員工制作勁拓股份市值管理方案,拟聯系勁拓股份大股東合作進行市值管理。
彙海宏融董事長林建武與勁拓股份董事長及實際控制人吳限爲朋友關系,兩人均爲長江商學院校友。2017 年 7 月下旬至 8 月初,陳磊與林建武就勁拓股份市值管理及雙方合作事宜多次溝通,并簽訂協議,約定由林建武幫助君如資産與吳限達成勁拓股份市值管理合作,陳磊則承諾将相關收益分配給林建武作爲回報。在此期間,經由林建武居間,陳磊順利接洽勁拓股份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吳限,三方合作開展勁拓股份市值管理項目。
2017 年 8 月 7 日,君如資産員工将勁拓股份市值管理項目進展狀态更新爲 " 完成簽約,募集資金中 "。之後,勁拓股份市值管理合作項目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
陳磊通過君如資産、深圳市前海小龍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玖盈資本管理 ( 深圳 ) 有限責任公司等平台,發起設立數隻私募基金産品,籌集大量資金,主要用于交易 " 勁拓股份 " 等由君如資産負責市值管理的股票。林建武亦參與了相關資金與賬戶的籌集活動。同時,陳磊、林建武、吳限等還使用多個自然人證券賬戶交易 " 勁拓股份 "。
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陳磊、吳限、林建武控制使用涉案賬戶組,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以及利用信息優勢影響股價等方式,操縱 " 勁拓股份 " 交易價格。期間," 勁拓股份 " 股價上漲 19.93%,同期創業闆綜指下跌 18.55%,偏離 38.48 個百分點。經計算,陳磊、吳限、林建武操縱行爲獲利 1.65 億元。
利用分析師研報、股吧發帖拉擡股價
這則處罰決定書也揭開了三人操縱勁拓股份的常用手法。包括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利用信息優勢影響股價等。
1. 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
操縱期間的 361 個交易日中,賬戶組持有 " 勁拓股份 " 流通股占公司流通股比例的日均值爲 23.41%,其中賬戶組持股占流通股比例在 10% 以上的有 344 天,在 20% 以上的有 174 天,在 30% 以上的有 137 天。
期間,賬戶組當日申買 " 勁拓股份 " 筆數在 2 筆以上的交易天數爲 260 天,其中申買排名第一的天數爲 179 天。賬戶組申買量占市場申買量比例在 10% 以上的有 152 天,在 20% 以上的有 78 天。
操縱期間,賬戶組競價成交量 ( 不含賬戶組内彼此成交的數量 ) 占市場競價成交量的比例在 10% 以上的有 166 天,在 20% 以上的有 42 天,最高占比達 33.82%。其中,賬戶組競價買入成交量 ( 不含賬戶組内彼此成交的數量 ) 占市場競價買成交量比例在 10% 以上的天數爲 160 天,占比在 20% 以上的天數爲 93 天,最高占比達 67.25%。
2. 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
操縱期間,陳磊、林建武等人共計有 137 個交易日在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交易 " 勁拓股份 ",交易量合計 2402 萬餘股,占賬戶組競價買 / 賣成交量比例約爲 20%。期間,其在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的交易量占市場競價成交量超過 10% 的有 27 天,最高占比達 35.83%。
3. 利用信息優勢影響股價
陳磊、吳限等人利用信息優勢地位,通過密集發布利好公告,聯系證券分析師配合發布研究報告,以及組織員工在股吧發貼等方式,拉擡 " 勁拓股份 " 股價。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的 72 個交易日内,勁拓股份密集發布利好公告,其中涉及股份回購公告 7 份,5% 以上股東君如資産旗下基金增持公告 1 份,2018 年度業績預增公告 2 份,中标及銷售合同公告各 1 份,以及接受機構調研 11 次。
同時,吳限授意公司人員聯系證券機構的分析師,配合上市公司的利好公告頻繁發布關鍵事項點評、深度報告等,吸引投資者買入 " 勁拓股份 "。陳磊則指使屬下員工在東方财富網的 " 勁拓股份 " 股吧發帖、評論,誘導投資者買入。
2019 年 1 月 10 日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 勁拓股份 " 股價從 14.85 元 / 股漲到 19.92 元 / 股,上漲 34.14%。期間," 勁拓股份 " 在 2019 年 4 月 4 日收盤價達 25.19 元 / 股,相比期初上漲 69.63%。
3 人被罰沒 6.6 億元
根據處罰決定書,綜合全案事實、證據,本案是私募基金實際控制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居間人以市值管理合作爲名,共同操縱上市公司股價的違法案件。其中,陳磊主動聯絡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組織并具體實施操縱行爲,包括控制多個産品與自然人賬戶通過連續買賣、對倒交易及發布增持公告等方式操縱股價;吳限作爲上市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與他人合謀操縱本公司股票,不僅提供部分賬戶和大量交易資金,還存在利用信息優勢影響股價情形。
陳磊、吳限在本案操縱違法行爲中起主要作用,應承擔主要責任。林建武明知陳磊存在操縱股價意圖,爲獲取居間收益積極促成其與吳限的合作,并爲市值管理籌集資金、賬戶,及幫助陳磊獲取股東名冊等,在本案操縱違法行爲中起次要作用,應承擔次要責任。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據 2005 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陳磊、吳限、林建武等人合謀操縱 " 勁拓股份 " 價格的行爲沒收違法所得共計 1.65 億元,并處以 4.96 億元的罰款,違法所得及罰款合計 6.61 億元,由陳磊承擔 40% 即 2.64 億元,吳限承擔 40% 即 2.64 億元,林建武承擔 20% 即 1.32 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