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 南京發布 " 消息,2023 年 11 月 28 日(含)起,在南京市從事汽車新車零售業務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單位購買 7 座(含)以下非營運車乘用車新車(不含二手車)并完成上牌的個人消費者,不限上牌地區。申請人通過全部審核流程後,根據購車類型及價格(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不含稅價爲準)分檔予以補貼。20 萬元以下,燃油車和新能源車均按照 1000 元 / 輛給予一次性補貼;20 萬元(含)以上,燃油車按照 4000 元 / 輛給予一次性補貼;新能源車按照 5000 元 / 輛給予一次性補貼。(南京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