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案件。2022 年元月,未成年小張在呂某協助下,偷偷将家中 31 斤金條賣掉變現 565 萬元,小張用這些錢買了蘭博基尼豪車、奢侈品。此外,還給了呂某 21 萬元作爲報酬。
而小張的母親劉女士突然發現保險櫃中的 31 斤金條不翼而飛,在詢問之後才得知實情,報警後将蘭博基尼豪車退掉,而呂某在返還 5 萬元後,餘下 16 萬元拒不返還。
劉女士将呂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返還不當得利。法院審理認爲:呂某協助小張變賣金條,獲得的 21 萬元費用,雖是小張自願給付,但這筆錢并不是通過他合法勞動獲取的報酬,損害了劉女士的利益,應當予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