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 月 6 日電 6 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中國光大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唐雙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唐雙甯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弱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不力,違背黨的組織路線,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利用職權大肆宣傳個人書法等作品,私自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入境并閱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考察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旅遊,違規批準購置樓堂館所、占用單位住房;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他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違規收受名人字畫、紀念币等禮品和禮金;貪圖享樂,接受 " 管家式 " 服務;既想當官又想出名,将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爲謀求名利的工具,大搞 " 雅腐 ",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爲他人在貸款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唐雙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唐雙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簡曆顯示,唐雙甯出生于 1954 年 10 月,1982 年畢業于東北财經大學 ( 前遼甯财經學院 ) ,獲投資經濟專業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唐雙甯曾任中國建設銀行沈陽分行常務副行長、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市分行副行長、行長兼國家外彙管理局沈陽分局副局長、局長;曆任中國人民銀行信貸管理司司長、貨币金銀局局長、銀行監管一司司長。
2003 年 4 月至 2007 年 6 月,唐雙甯任原銀監會副主席,兼任中國金融學會副會長、中國投資學會顧問、中國經濟社會理事會常務理事、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理事等。
2007 年 6 月,唐雙甯調任光大集團董事長。掌舵超過十年後,63 歲的唐雙甯在 2017 年 12 月離任。直至 2023 年 7 月 15 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唐雙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距其退休已 5 年多。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董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