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聊城冠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猥亵兒童案。2022 年 4 月 4 日至 7 月 1 日,保姆張某某在照看男嬰期間,多次對男嬰進行猥亵。随後,因涉嫌犯強制猥亵罪,張某某被刑事拘留。法院審理後認爲,張某某行爲已構成猥亵兒童罪,故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内,禁止從事與未成年人看護、教育等相關的職業。
保姆猥亵男嬰!
山東冠縣法院發出首例從業禁止令
近日,山東省冠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猥亵兒童案,以猥亵兒童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内,禁止從事與未成年人看護、教育等相關的職業。據悉,這是該院發出的首例從業禁止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 年 4 月 4 日至 7 月 1 日,被告人張某某作爲保姆在冠縣某小區照看男嬰孫某某,期間多次猥亵孫某某。随後,因涉嫌犯強制猥亵罪,張某某被刑事拘留。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某某多次猥亵嬰兒,給嬰兒身心造成惡劣影響,其行爲已構成猥亵兒童罪。鑒于被告人張某某利用其保姆的職業便利,多次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行爲,再犯可能性較大,根據其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應當對其處以從業禁止。據此,綜合考慮被告人張某某的犯罪情節及被害人的具體情況,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近年來,部分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業便利,對未成年人實施侵害的事件時有發生,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造成惡劣影響,因此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三十七條之後增加了一條 " 從業禁止 ",作爲三十七條之一:即 " 因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期限爲三年至五年。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的人違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的決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其從事相關職業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
來源:@白鹿視頻、中國法院網(王希玉、田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