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3 日訊 今日,足協今天公布三大聯賽新政,包括中超外援可同時上場 5 人、開放俱樂部所屬球隊冠名、允許俱樂部異地轉讓。
媒體人駱明在社媒上談到了中性名新政,直言中超俱樂部消失與中性名政策無關,中性名新政作爲過度舉措至少能給俱樂部增加收入。他在微博寫道:
一、中超俱樂部近年來頻頻消失是因爲中性名政策嗎?
根本不是。經濟環境不好,讓很多中超俱樂部的母公司(尤其是房地産商)出現了資金問題,哪怕繼續允許冠名,他們一樣無法支持俱樂部。更重要的是,這些中超俱樂部所在的省份或城市,經濟實力基本都很強,并不難找到願意接盤的公司,例如江蘇隊、廣州城、重慶隊。最後買賣沒談成,都是因爲俱樂部債務太多,甚至動辄數十億。就像現在危急中的深圳隊,據報道也欠了 10 億。
這些消失的俱樂部,要求買家承接債務,接盤方又不傻,這怎麽可能?本來我是來救你命的,你還宰我一刀,這搞笑了吧。廣州隊也面臨同樣的問題,隻能自己努力支撐。
二、這些消失的中超俱樂部,爲什麽累積這麽多債務?
還不是因爲畸形的、萬惡的冠名政策(準确地說是 " 内部冠名 ")。在非中性名時代,這些俱樂部的母公司,把名字放在俱樂部後頭,通過中超背書,獲得了政策上的好處、經濟上的回報,所以他們舍得砸大錢。但他們砸的錢,都算作借給俱樂部的債務。好處是自己的,債務是俱樂部的,下家想接盤,還得把債務攬去。如此 " 冠名 ",真是搞笑。
因爲 " 内部冠名 ",俱樂部才會累積這麽多債務,結果這些俱樂部沒找到願意當冤大頭的下家,還有的看客反過來怪罪中性名政策,這真是倒打一耙,豈有此理。今天新出台的 " 外部冠名 ",至少是給俱樂部增加了收入,而不是債務,作爲過渡舉措尚可理解(雖然我還是沒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