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财經 作者:王婷
圖源:pexels
" 發明搖一搖廣告的人真是天才,天天一碰手機就跳轉到(購物軟件的)雙十一專場。" 在今年雙 11 大促期間,搖一搖跳轉廣告泛濫,引發諸多用戶吐槽。
互聯網大廠内部人士常樂年告訴時代财經,11 月以來,蘋果公司已通知國内多家頭部 App 要求它們移除陀螺儀權限,搖一搖跳轉廣告被禁止。
據他所知,這些收到通知的 App 包括但不限于在線視頻軟件、短視頻軟件、音頻軟件、郵箱軟件等等,常樂年所在公司的 App 也不例外。
常樂年透露,接下來公司可能會發布新版本 App,在蘋果的 App Store 上架,新版本将沒有搖一搖跳轉廣告,具體發布時間還不确定。
此消息得到一位廣告從業者的印證。該人士表示,自己的客戶也接到了蘋果公司的通知,該客戶是互聯網大廠,旗下也有行業頭部 App。他對時代财經談到,收到通知的不僅僅是頭部 App,波及範圍要更廣。
時代财經了解到," 搖一搖 " 功能調用的是陀螺儀權限,此功能由來已久,一度被很多 App 作爲運營推廣手段,可以用來搶電視紅包、識别歌曲等等,如今不少被用于廣告跳轉,但有些手機沒有陀螺儀權限開關,用戶無法自行關閉。
" 這種跳轉屬于 App 開發出來的商業模式,手機(廠商)很難去做系統性地調整。" 手機大廠的一名工作人員對時代财經表示。
時代财經了解到,電商平台向各類 App 大量投放跳轉廣告,可通過不同方式觸發,包括點擊廣告頁面、晃動手機等,一旦觸發,手機頁面就會跳轉到購物軟件。
常樂年談到,搖一搖跳轉廣告沒了,不代表廣告沒了,隻是少了一種跳轉交互方式。他表示,這不影響公司履行與電商平台的廣告合約,不涉及合同違約," 最近雙十一,(電商平台)花了很多錢買廣告。"
釘科技創始人丁少将則對時代财經表示,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模式創新是很重要的創新方向,搖一搖廣告屬于模式創新的一種,但無論怎麽創新,都要給用戶知情權、選擇權。搖一搖跳轉廣告影響用戶體驗,取締或者移除有利于廣告市場、電商市場的可持續發展。
此前,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聯合華爲、小米、OPPO、阿裏巴巴等企業制定了團體标準 T/TAF 078.7 — 2022,于 2022 年 11 月由電信終端産業協會發布實施,該标準進一步細化了 APP 信息窗口通過 " 搖一搖 " 等方式觸發頁面或跳轉至第三方應用的相關參數,提出 " 搖一搖 " 動作的設備加速度應不小于 15m/s2,轉動角度不小于 35 °,操作時間不少于 3s 等系列參考數值。
對此,安徽中皖律師事務所律師餘颉告訴時代财經,從法律性質上來看,該規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标準化法》規定中的團體标準。團體标準是推薦性标準的一種,是市場自主制定的标準,屬于自願采用,沒有強制性,但是團體标準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标準的要求,符合國家有關産業政策。
(文中常樂年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