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張晉毓 黃馨葉 記者 曹德偉)" 我本意隻想吓唬吓唬他,一時沖動才捅了人,現在真是追悔莫及。" 面對揚中檢察官的訊問,劉某言語間滿是悔恨。今年初,他和女友兩人盜竊工地上的物品,被附近村民發現後阻攔,便當場使用暴力緻一人輕傷。經法院審理,兩人被分别處以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六個月不等。
90 後青年劉某自幼跟随父母來揚中務工,由于隻有小學文化,劉某隻能以打零工爲生。2023 年年初,經人介紹劉某認識了同鄉鮑某,兩個年輕人很快談起了戀愛。戀愛後兩人的開銷激增,爲了維持生計二人決定撿些 " 廢品 " 補貼家用。
2023 年 3 月至 4 月間,劉某和鮑某潛入揚中市内一些廢棄的工地、大樓,利用随身攜帶的剪刀、錘子等工具,8 次盜竊工地及大樓内的廢鐵、廢水管等物品并用電動三輪車運走銷贓,總計銷贓價值人民币 7000 餘元。
2023 年 4 月 10 日 17 時許,劉某與鮑某駕駛電動三輪車至揚中市某公司職工宿舍樓,将樓内水管、水表等物品拆下欲用三輪車偷運走。路過村民李某發現後當即吓止了二人的盜竊行爲,并上前拔掉了運輸贓物的電動三輪車鑰匙。聽聞李某要報警,情急之下劉某便用随身攜帶的匕首将李某左頸處劃傷後,随後二人棄車逃離現場。
次日,警方在火車站将準備逃離的二人抓獲。
近日,揚中市檢察院對劉某、鮑某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爲,被告人劉某在盜竊過程中,爲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緻一人輕傷,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劉某、鮑某多次竊取公私财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經法院審理,被告人劉某犯搶劫罪判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二千元,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二千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四千元。被告人鮑某因犯盜竊罪被判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校對 張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