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彙管理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澳門金融管理局決定進一步優化粵港澳大灣區 " 跨境理财通 " 業務試點。一是優化投資者準入條件,支持更多大灣區居民參與試點。二是擴大參與機構範圍,新增符合要求的證券公司作爲參與主體,爲 " 南向通 "" 北向通 " 個人客戶提供投資産品及相關服務。三是擴大 " 南向通 "" 北向通 " 合格投資産品範圍,更好滿足大灣區居民多樣化投資需求。四是适當提高個人投資者額度。五是進一步優化宣傳銷售安排,引導金融機構爲大灣區居民提供優質金融服務。(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