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1 月 29 日電 針對易聯衆 28 日披露實際控制人張曦存在以公司名義違規借款、多次公章外借等情形,深交所連夜下發關注函。
關注函指出,11 月 28 日,易聯衆披露《關于存在違規擔保、違規借款暨公司涉及重大訴訟及仲裁事項的公告》 ( 下稱《公告》 ) ,稱公司自查發現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張曦存在以公司名義違規擔保、違規借款、違規共同借款等情形;此外,2018 年至 2020 年期間張曦存在多次未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規定進行公章外借的情形。
對此,關注函要求易聯衆就以下事項進行認真核查并做出說明:
1. 截至目前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曦的個人債務及相關訴訟仲裁、資産質押凍結的具體情況,包括借貸雙方、借款協議主要内容、資金用途,涉及訴訟仲裁的發生日期、具體案情、案件進展、資産質押凍結的相關情況,以及張曦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賣的最新進展。
2. 張曦未按規定進行公章外借的具體情況,包括借出和返還時間、借出用途、經辦人員等情況,是否與上述違規擔保、違規借款、違規共同借款事項相關,并結合前述情況及張曦個人債務的相關情況,進一步核查公司是否還存在其他違規擔保或資金占用、違規财務資助等情形。
3. 公司現任及時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參與或知悉上述違規擔保、違規借款、違規共同借款、違規借出公章等事項,如參與或知悉,請說明具體情況;如不知悉,請說明在履職中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防範控股股東債務風險向上市公司擴散的措施是否予以必要關注并采取必要行動,是否履行忠實、勤勉義務。
4. 你公司就解決上述違規擔保、違規借款等事項及加強内部控制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預計解決或整改期限。
5. 你公司認爲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
另外,深交所表示,易聯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張曦以公司名義違規擔保、違規借款,涉及金額巨大、時間跨度較長,情節嚴重,涉嫌違反了《創業闆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2 号——創業闆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的相關規定。根據《創業闆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深交所将對相關違規當事人啓動紀律處分程序。
28 日盤後,易聯衆發布的《公告》披露,公司未經法定審批程序爲北京京發置業有限公司 ( 系張曦原控股企業 ) 對外借款提供擔保金額共計 5.5 億元及相關利息,未經法定審批程序對外共同借款 / 共同擔保餘額尚有 5000 萬元及相關利息。
另外,張曦以公司名義違規借款 6000 萬元事項已經解除,未對公司造成實質經濟損失。
易聯衆表示,公司将依法主張自身合法權益,做好應訴準備,積極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合法權益。該等違規擔保、違規借款協議是否有效,公司是否需要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責任尚待最終司法裁定。
回溯公告顯示,今年 8 月 22 日,易聯衆董事會收到張曦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張曦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及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務,鑒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報告相關工作安排,張曦申請自 8 月 25 日起辭職生效。辭職後,張曦将擔任公司顧問。
另據易聯衆 2023 年三季度報告披露,張曦持有的 6968.16 萬股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凍結 / 輪候凍結,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 100%,占公司總股本的 16.21%。
二級市場上,易聯衆 28 日收漲 0.42% 報 7.25 元 / 股,總市值 31 億元。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王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