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3 月 5 日電 ( 董文博 ) 中新經緯 4 日獲悉,在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福耀集團副董事長曹晖帶來了《關于完善限高政策、保障失信人員出行自由的提案》。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截至目前,公布中的失信被執行人近 830 萬個。
曹晖表示,這已成爲影響社會發展、安定和諧的重要因素。反觀現行失信人員管理辦法,依然延續十多年前的相關規定,很多措施已不适用于當前社會階段,更無法解決龐大失信人員群體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束縛了主動性和創造性,導緻失信人員步履維艱、償債無望,有的甚至徹底 " 躺平 ",由此引發諸多連鎖反應和社會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福耀集團副董事長曹晖 受訪者供圖
" 面對新發展格局,對失信人員的管理辦法也應根據形勢變化适時适度調整完善,在有效維護公平正義的同時,兼顧社會經濟活性和人民創業創新實際需求,從而更好地支持民營經濟爲建設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更大貢獻。" 曹晖指出。
曹晖稱,應在失信人員認定标準、懲戒措施等方面大膽創新、因時制宜、化堵爲疏,切實發揮執法部門、行政機構在化解債務糾紛方面的主動效能。
爲此,曹晖提出三點建議,一是保障失信人員基本出行自由,優化 " 限高 " 措施。曹晖認爲,現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幹規定》出台于 2010 年,經過十多年的高速發展,社會背景和經濟水平均發生了巨大變化,其中部分條款已不适于當下情況,應及時作出修訂調整。如,乘坐飛機經濟艙和 G 字頭高鐵列車已成爲非常普遍出行方式,其出行成本甚至低于駕車或乘坐動車等,如繼續把這些消費行爲列入 " 限高 " 範圍,勢必影響失信人員的出行自由,導緻他們無法勞動創業、償還債務。建議适當放寬 " 限高 " 範疇,允許失信人員采用合理的出行方式開展各類社會活動。
二是進一步優化細化失信人員審核機制,審慎認定。曹晖表示,現階段諸多社會問題疊加,失信人員違約原因情況多樣、因素複雜,應加大案件審查力度,徹底厘清各類債務違約案件的根本原因,充分考慮疫情封控、國際沖突、産業下滑、連鎖債務等因素在具體個案中的成因比重,審慎認定失信人員。同時,将失信人員專業技能、社會經曆、慈善貢獻、創業實力等綜合因素納入考量範疇,對有能力創造價值但因特殊原因違約欠款者,應充分考慮其實際情況和後續發展可能性,以便其有效發揮自身能力,主動創造價值償還經濟債務。
三是進一步發揮行政部門、金融機構和商會社團居間調解作用,統籌協調。曹晖表示,充分激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引導化解民間債務糾紛方面的主動性,在其職能範圍内承擔起應盡之責,嚴格放款撥款風險評估,規範催款收款行動标準,嘗試搭建債務債權流通平台、組建失信人員共信組織等創新做法,幫助失信人員度過發展危機。此外,可充分發揮商會、行業協會的協調作用,穩妥推行債權轉移、債務沖兌、以工抵債、延期統籌等創新手段,有效化解三角債、連帶債、擔保債等複雜經濟糾紛。 ( 中新經緯 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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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