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顧元森)南京一名 15 歲女孩與 5 名同學結伴玩密室逃脫,在被 " 電鋸狂魔 " 追逐過程中受傷,經診斷爲手掌骨折。雙方因賠償問題未達成一緻,女孩将商家告上法院,要求對方賠償各項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共計 4.1 萬餘元。4 月 21 日下午,江蘇首例未成年人密室逃脫受傷索賠案在南京市秦淮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将擇期宣判。
據了解,2022 年 8 月 28 日,15 歲的小玲(化名)與 5 名同學到南京新街口的一家密室逃脫店玩耍,遊戲名稱爲 " 逃生之電鋸驚魂 ",遊戲難度爲 " 重度恐怖 ",适合玩家爲 " 高級玩家 "。主要内容是由商家安排工作人員(俗稱 NPC)和玩家共同遊戲,NPC 扮演 " 電鋸狂魔 " 追趕玩家并制造恐怖氣氛。遊戲開始後,商家工作人員扮演的 " 電鋸狂魔 " 開始制造恐怖氣氛,并按劇情 " 追殺 " 小玲和她的同學。遊戲過程中,小玲爲抵禦 NPC 進入房間,用手撐抵房門時受傷。
小玲的父親黃先生稱,在這個過程中,由于情節過于暴力和血腥,加上小玲擔任了裏面最危險的角色‘犧牲者’,導緻她手掌骨骨折。小玲受傷後向商家反映,後來到醫院檢查發現手掌骨折。對此,商家隻願支付幾百元醫藥費,這讓黃先生無法接受,于是一紙訴狀将對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商家賠償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共計 36059.63 元,并賠償精神撫慰金 5000 元。
小玲的代理律師認爲,小玲所玩的遊戲場景昏暗驚悚,劇本不适合未成年人參與。而且,商家明知遊戲存在安全隐患,卻沒有強制要求玩家佩戴全套護具,是放任危險發生的表現。當玩家要求停止遊戲時,工作人員還強迫其玩到結束,存在漠視玩家人身安全的問題。因此,小玲一方認爲,密室逃脫商家未盡到注意事項告知和安全提示義務,應承擔全部責任。
對此,商家辯稱,如果來的玩家年齡太小,會勸阻其不要玩恐怖主題的密室,但判斷玩家年齡沒有具體标準,僅靠目測。其在遊戲過程中曾要求玩家佩戴護具,但他們不願意戴,所以未做強制要求。商家還表示,原告 15 歲,對遊戲中存在的危險應有一定認知,且父母對此也有監護職責。因此,商家承擔全部責任不合理。
小玲父親不同意調解,他希望能夠通過法院的判決捍衛孩子的權益,加強公衆對于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理解,同時引起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重視,共同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推動行政主管部門盡快出台相關行政法規,促進密室行業健康化發展。
據了解,在當天的庭審中,法院組織了部分省、市、區人大代表參與旁聽,并進行評議座談。南京市秦淮區人大代表、上海海華永泰(南京)律師事務所主任塗勇表示,該案引發了大家思考:首先,密室逃脫消費行爲應經過實名認證;其次,應盡快啓動密室遊戲實施辦法的制定,讓大家看到這類遊戲的風險所在,可通過引入保險制度規避相關風險。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了《劇本娛樂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特别增設了提示,不滿 14 周歲未成年人參與劇本娛樂活動的,應當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陪同,對難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等等。
(編輯 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