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 AI 快訊,11 月 30 日,廣州市住建局近日在官網公布《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單位住房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向公衆征求意見和建議,提出,單位住房基金的 75%用于向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職工發放住房貨币補貼,25%用于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設施維修(含對已售公有住房加裝電梯)。單位住房基金的來源包括兩個:單位出售公有住房(含存量公有住房)和房管部門出售直管公房回收的資金(包括職工将其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時,應向單位補交的價款)。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