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獲批的采用浮動費率的基金要來了。
今日,交銀瑞元三年定期開放混合披露了招募說明書,記者注意到,該基金的管理費由基礎管理費和業績報酬兩部分組成,其中當封閉期内基金年化收益率超過 8% 且超過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年化收益率時,對超過業績報酬計提基準(8% 和同期業績比較基準年化收益率的孰高者)的部分,按 20% 的計提比例計算業績報酬。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過往也已經有存在浮動費率型産品,但對比來看,不管是基礎管理費還是業績報酬的計提方式,都存在很大的不同。
年化超 8% 且超業績比較基準後,計提 20% 做業績報酬
猶記得 8 月 26 日時,一批浮動費率産品拿到了批文,如今,這些基金有的已經開始要準備發行了。
今日,交銀瑞元三年定期開放混合披露了招募說明書,這隻産品正是采用浮動費率的其中一隻基金,其費率屬于與業績挂鈎的浮動類型。
具體來看,基金的基金管理費由基礎管理費和業績報酬兩部分組成,而基礎管理費、業績報酬取決于基金封閉期内淨值增長情況及年化收益率情況。其中基礎管理費年費率爲 1%,且基礎管理費還分爲兩部分,其中 50% 爲固定管理費。
另外,50% 爲或有管理費,在每個封閉期的最後一日,若基金份額的期末淨值小于或等于期初淨值,則該封閉期内的或有管理費全額返還至基金資産。
簡單舉個例子,假設以淨值 1 元的價格買入該基金,由于是三年定開産品,三年期滿後,如果此時淨值漲到了 1.2 元,高于你期初買入的淨值,那麽這個管理費就要收了,假設淨值是跌到了 9 毛,那麽這個管理費就要返還了。
需要注意的是,返還不是返還給投資者,而是返還至基金資産,相當于變成了基金資産的一部分。
除了基礎管理費,如果産品表現不錯,那麽還會産生業績報酬的部分,而要收取業績報酬,需要滿足年化收益超過 8% 且超過業績比較基準的年化收益率。
再具體舉個例子簡單計算,假設基金封閉期内的年化收益率爲 15%,那麽此時已經超過了 8% 的标準,如果同期的業績比較基準年化收益率爲 10%,那麽超過業績基準的部分就是 5%(15%-10%),這部分需要計提 20%,相當于計提 1% 作爲業績報酬。
而如果基金封閉期内基金的年化收益率爲 15%,同期的業績比較基準年化收益率爲 6%,那麽超過業績基準的部分就是 7%(15%-8%),這部分需要計提 20%,相當于計提 1.4% 作爲業績報酬。當然,計提比例年化不超過 1%,如果超過,還是按 1% 計提。
與過往的浮動費率産品大不同
其實這種浮動費率的産品,在過往也已經有存在,隻不過在費率的設計上完全不同。
以比較有知名度的一隻基金爲例,該産品的管理費也是分爲兩部分,即基本管理費和附加管理費。其中基本管理費按前一日基金資産淨值的 1.0% 年費率計提。但它并沒有再進一步劃分爲固定管理費和或有管理費。
另外,在附加管理費方面,該基金按照下面這個提取方式,最終也是按照 20% 的比例收取附加管理費,但是并沒有同時規定計提比例年化超過多少時,按固定比例計提。
這就使得在行情好的時候,如果基金的業績表現不錯,同時規模快速增加的話,那麽管理費就會出現大幅上漲,而在行情不好時,基金依然可以收取 1% 的固定管理費。
比如在 2020 年,該基金當年的管理費接近 12 億元,而在 2022 年,依靠着 100 多億元的規模,該基金當年的管理費也超過了 1 億元。
這種做法本意上是鼓勵基金公司做好業績,但其實也存在許多不同的聲音,比如有可能會鼓勵基金去博高收益,采取押賽道等比較極緻的做法,一旦業績跑出來,管理費收得多,即使跑不出來,管理費也能照收。
而站在投資者的角度,如果基金幫投資者賺錢了,一般也都能接受附加管理費的計提,但如果基金管得不好,讓投資者虧錢了,還每年可以固定收取管理費,就會讓投資者覺得基金是旱澇保收。
因此,此次的浮動費率改革,其實在一定程度上,是對過往的費率設置方式的進一步調整,目的其實也是希望能夠提高投資者的持有體驗,同時在基金降費的趨勢下,基金公司也更有動力去做好這類産品,獲得更好的管理費收入,不過最終的效果如何,還有待後續更多産品的發行以及運作來檢驗。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