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産管理局發布《2023 年度鄭州市房地産領域專項整治部門聯合 " 雙随機、一公開 " 監督檢查實施方案》,方案明确,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鄭州将對房地産市場領域進行專項整治。其中,對開發企業重點整治以下違規行爲:房地産開發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與資質不相符的;未按時上報項目手冊的;兩書未按規定交付業主的;未按規定公示新頒發的《鄭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的;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項目對外銷售的;未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或另設其他賬戶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存購房人預售款的;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采用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銷售商品住宅的;未按規定進行商品房銷售現場信息公示的;其它違法違規行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