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官方宣布 1 月 8 日起将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 " 乙類乙管 "," 陽了 " 之後看病吃藥醫保如何報銷也成為關注焦點。近期,多地明确了報銷政策。
北京:
将 " 複方氨酚烷胺膠囊 " 等
多種藥品臨時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圖自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網站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網站 2022 年 12 月 17 日發布消息,為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加強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參保人員治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用藥需求,經國家醫療保障局批準,将複方氨酚烷胺膠囊、複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氨咖黃敏膠囊、氯芬黃敏片、氨溴特羅口服溶液 6 個藥品臨時納入北京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藥品報銷範圍。報銷比例按照甲類藥品執行。通知自 2022 年 12 月 18 日起執行,有效期至 2023 年 3 月 18 日。
此外,北京還明确将奈瑪特韋片 / 利托那韋片、安巴韋單抗 / 羅米司韋單抗注射液、靜注 COVID-19 人免疫球蛋白、疏風解毒顆粒等疫情防控藥品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廣東:
互聯網首診和抗原檢測
醫保給予政策支持
2022 年 12 月 29 日,廣東省醫保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 " 互聯網 +" 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參保人在 " 互聯網 +" 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 ( 包括互聯網醫院、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 ) 首診,并開具處方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診查費和藥品費,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藥品配送服務費用不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圖自廣東省醫保局網站
按照國家醫保局部署,廣東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廣東省醫保醫用耗材目錄和診療項目目錄。參保患者在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費用,醫保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另外,參保人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的費用,可使用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參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參保人個人賬戶在定點醫藥機構購買抗原檢測試劑。
安徽:
新冠感染門診費用報銷比例統一為 70%
據安徽省醫療保障局網站消息,2022 年 12 月 29 日,安徽省醫療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廳、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門診救治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确參保人員新冠感染在統籌區域内普通門 ( 急 ) 診治療時,發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診療方案及其他規定的醫藥費用,納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不設起付線、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統一為 70%。
同時,取消定點機構結算級别限制。将統籌區域内已開通基本醫保統籌基金結算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臨時全部納入新冠感染門診統籌結算範圍,支持參保人員及時獲得門診救治和保障待遇。
針對新冠感染門診費用的結算,通知指出,安徽省醫保信息中心優化安徽省醫保信息平台的結算系統模塊,統一啟用 " 新冠門診 ( 1102 ) " 醫療類别,結算新冠感染的門診費用。
參保人員因臨時外出、探親等新冠感染異地就診,或在暫不具備聯網結算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因跨年結轉需暫停醫保結算系統 ( 停機 ) ,或因網絡故障等導緻不能現場即時結算的,可持相關門診費用票據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手工報銷。
山東:
新冠症狀網上問診納入醫保報銷
與線下報銷政策一緻
據山東省醫療保障局網站 2022 年 12 月 28 日消息,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互聯網醫療保障服務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相關症狀互聯網診察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與線下報銷政策一緻。
圖自山東省醫療保障局網站
同時,鼓勵醫療機構提供 24 小時網上咨詢服務,為兒童、孕産婦、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礎疾病的患者提供就醫及心理咨詢、用藥指導服務。
通知要求,醫保部門要及時結算支付 " 互聯網 +" 醫療費用,加強智能審核,促進醫保基金合理規範使用。
河南:
将 14 種醫療機構制劑和
6 種中成藥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據河南省醫保局網站 2022 年 12 月 30 日消息,經國家醫療保障局批準,河南省醫保局聯合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顆粒等 14 種醫療機構制劑和青石顆粒等 6 種中成藥臨時納入河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支付範圍,支付期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此前,河南省醫保局曾發文,将南陽市中醫院申報的 " 九味清瘟飲顆粒 " 納入河南省醫保基金支付範圍,按乙類藥品管理,并明确醫保基金按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調劑的範圍支付。同時,本着保本微利、讓利于民的原則,河南省醫保局會同南陽市醫保局開展議價談判,确定醫保支付限額。經過多輪議價,制劑價格由 51.41 元 / 盒降至 48 元 / 盒,降幅為 6.6%,進一步降低患者藥品費用負擔。
湖北:
36 種新冠用藥臨時納入醫保
據湖北省醫療保障局 2022 年 12 月 29 日消息,經國家醫療保障局批準,自 2022 年 12 月 29 日起,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複方福爾可定糖漿等 36 種新冠病毒用藥臨時納入湖北省醫療保險報銷範疇,報銷比例按照甲類藥品執行。
此外,為保障醫療機構解熱鎮痛、止咳類感冒藥等疫情防治用藥供應,加強新冠感染治療藥品保供,滿足群衆所需,自 2022 年 12 月 16 日起,湖北省醫保局開通新冠感染相關急需藥品應急挂網綠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先後 3 批開展新冠感染相關急需藥品應急挂網,實行先挂網後審核,分批挂網,應挂盡挂,确保全省醫療機構有序采購供應。3 批新冠感染相關藥品應急挂網清單中共涉及 31 個藥品,均為感冒、發熱、咳嗽等治療藥物,包含了市民急需的解熱鎮痛藥布洛芬、小兒清肺顆粒、鹽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氫溴酸右美沙芬膠囊、人免疫球蛋白等。同時,對挂網藥品小兒清肺顆粒進行了價格調整,由原先的 94.8 元/盒,降至 79 元/盒。
雲南:
41 個藥品已臨時納入醫保
雲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2 年 12 月 30 日發布通知,将桑菊銀翹散等 41 個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按甲類藥品管理,醫保支付時限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雲南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用藥目錄
廣西:
15 種新冠用藥可刷醫保
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近期發布《自治區醫保局關于将外感風痧顆粒等 15 個藥品臨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通知》,通知明确,經國家醫療保障局批準,将外感風痧顆粒等 15 個藥品臨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按醫保甲類藥品報銷。
廣西壯族自治區臨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藥品名單
陝西:
234 種新冠用藥臨時納入醫保
據陝西省醫保局網站消息,2022 年 12 月 21 日,陝西省醫療保障局、陝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陝西省稅務局三家單位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診和疑似患者使用《陝西省衛生健康委陝西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陝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醫藥預防方案 ( 第三版 ) 和治療方案 ( 試行第四版 ) 的通知》 ( 陝衛中醫發〔2022〕53 号 ) 中推薦的 107 種中成藥及省藥監局、省衛健委組織專家遴選的對新冠病情針對性強、治療效果較明顯的兩類 127 種藥物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醫保支付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保障确診和疑似患者用藥。
來源:中國新聞網(ID :cns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