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門關于調整完善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自 2023 年秋季學期起,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 12000 元提高至不超過 16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 16000 元提高至不超過 20000 元。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國家助學貸款利率由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 30 個基點,調整爲同期同檔次 LPR 減 60 個基點。對此前已簽訂的參考 LPR 的浮動利率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承辦銀行可與貸款學生協商,将原合同利率調整爲同期同檔次 LPR 減 60 個基點。(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