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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财經無忌,作者 | 蕭田
" 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 "" 情節嚴重的,處 1 萬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的罰款 " ……
3 月 1 日,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開始施行 , 僅幾天,就受到了各界的高度關注,甚至相關話題登上微博熱搜第一。
站在消費者角度來看,希望速度夠快、價格夠低、服務夠好,這一點無可厚非;但站在行業和企業角度來說,價格、效率和服務,這幾乎是一個 " 不可能三角 "。
一個反證是,在新規公布的這幾天裏,陸續傳出消息——
有快遞員出現了 " 勞動加倍、收入減半、果斷離職 " 的新聞;還有快遞員發視頻吐槽,以前 30 分鍾送完的快遞,現在要從早上 9 點幹到晚上 9 點,但收入隻增加了 60 元,甚至有快遞員選擇離職等。
那麽,快遞新規實施起來又有哪些痛點和難點,爲何打不通 " 最後一公裏 "?
快遞上門從來都是一道泾渭分明的分水嶺
面對新規,快遞企業可以說是幾家歡喜幾家愁。
一邊是如順豐、京東以及菜鳥表示不受影響,這些企業大多已經将派前電聯、送貨上門打造成了标準化;另一邊卻是中通、申通、韻達、極兔的如坐針氈,大多消費者也是因爲投訴他們 " 快遞不上門 "。
對于 " 快遞是否上門 " 截然不同處理方式的背後,本質上是兩種不同的品牌定位 ——
以順豐爲代表的中高端品牌,采用了直營制模式,管控能力強,全網協同調整能力強,利潤空間也較高;而以中通爲代表的中低端快遞品牌,大多采用了加盟制模式,管控能力受限,利潤空間也較低。
如此一來,對定位中低端的民營快遞來說,送貨上門既是差異化服務的一部分,也是豐厚利潤的來源,但讓民營制企業也一并采用送貨上門的模式,卻面臨不小的難度。
貴的優勢是快遞上門,便宜的代價卻是快遞不上門。
顯然,網絡上類似 " 快遞就應該送到家裏 " 這種情緒表達是沒有意義的,沒有任何一家企業能夠做出超出成本之外的服務,這是反常識的。
價格、效率和服務爲什麽是不可能三角?
從行業視角來看,在 2009 年,中國快遞量僅隻有 18.6 億件,但到了 2023 年,全年快遞業務量累計完成 1320.7 億件,14 年快遞業務量翻了千倍,年人均快遞使用量超過 90 件。
快遞量巨增與快遞價格下降幾乎是同行進行的:2009 年全國快遞平均單票價格爲 25.75 元,但到了 2023 年已經降至 9.1 元。
這背後最大的功臣,就是以圓通爲代表的民營快遞企業。
2005 年,圓通接入淘寶,并把快遞價格從當時的 18 元降到 12 元,推動了淘寶的爆發式增長,而淘寶龐大的業務量又不得不接入更多的民營快遞企業,帶動整個快遞行業的邊際成本不斷降低。
自此,中國快遞完成了與中國電商的曆史性會師。快遞也成了電商的基礎設施,此後相互成就。
也正因爲有這層關系在,雖然快遞最終是送到消費者手中,但它的客戶并不是 C 端的消費者,而是 B 端的賣家和電商平台。
網絡上有部分聲音表示,快遞費用由消費者買單,理應享受更好的服務,但卻忽略了快遞的費用也是很多電商商品默認的成本組成部分。
商家爲了提升自身産品的競争優勢,無論是在量件還是價格上,在與快遞企業的博弈上,都遠比單個消費者強勢。
換而言之,在價格和效率上,商家、消費者都獲得了利益的最大化,那麽自然要在服務上接受 " 不完美 "。
而從企業角度來看,近年來各家快遞公司在成本、價格、運速、市場擴張,各種因素反複權衡、排布,最終形成了一個最佳均衡狀态——用驿站、快遞櫃代替人工送貨上門。
這是快遞價格越來越低和效率越來越高的必然結果,也是部分快遞企業沒法送貨上門的底層邏輯。
快遞新規打通 " 最後一公裏 " 的現實意義
雖然當下輿論的聲浪很大,但從長期來看,快遞新規未必會對快遞業産生多大影響。
正如前文提到," 快遞不上門 " 是民營快遞企業市場博弈的最終結果,新規短期之内并不會颠覆業内格局。
2023 年數據顯示,中通(23.52%),圓通(16.43%,)韻達(14.12%),申通(12.97%)合計 67%。民營快遞自始至終都是中國快遞市場的主體,加盟模式仍将是市場未來長期主流。
再加上,近年來,不少加盟制快遞企業積極數字化轉型和提質增效,除了不能快遞上門之外,在破損率和時效性上已經與直營制快遞企業的差距越來越小。
對于多數消費者來說,驿站、快遞櫃不僅可以接受,反而是一個更優解。
不過,對于是否快遞上門,民營快遞企業很早就嘗試過另一種路徑——高端化。
此前,各家都針對不同的快遞需求,試圖提供不同的個性化服務,以提升消費者的體驗。比如,圓通曾上線 " 圓準達 ",中通推出過聚焦中高端市場的 " 快弟來了 ",韻達也提出過打造高端品牌智橙網。
遺憾的是,由于電商件增速放緩,快遞業下沉市場滲透受阻、行業産能過剩、經濟形式不佳等一系列複雜因素使然,各家仍深陷價格戰之中,現在顯然是 " 心有餘而力不足 " 的。
當然,快遞新規并非是一陣風一吹而過。
從當下快遞業的反應來看,多家企業提出可根據用戶按需派送,把取舍的權利交給了消費者,至少規範了諸如過去那種不經消費者同意、往快遞櫃一塞了之的現象。
但從長期來看,要求送貨上門和放快遞在驿站、快遞櫃的成本差距依舊明顯,人們不能對這種成本視而不見,在找不到一種共赢的方式之前,不妨不要把壓力強行攤到快遞小哥和快遞公司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