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壇反腐案近四日接連宣判,戚軍、譚海、劉奕、劉剛、李鐵、杜兆才先後獲刑,四天連判六人!
足壇反腐案最新彙總如下:
【未判】
中超公司董事長劉軍(未開庭)
中國足協原紀律委員會主任王小平(未開庭)
【已判】
成都市足球協會原專職副主席劉剛被判有期徒刑 8 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70 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秘書長劉奕被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360 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裁判管理部原部長譚海被判處有期徒刑 6 年 6 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 20 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戰略規劃部原部長戚軍被判處有期徒刑 7 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60 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
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一審被判 11 年,處罰金人民币 100 萬元
中國足協原副主席于洪臣被判處有期徒刑 13 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200 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被判有期徒刑 14 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220 萬元
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铮一審被判有期徒刑 8 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200 萬元
中超公司原董事長馬成全獲刑 11 年 3 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 80 萬元
中國足球協會競賽部原部長黃松受賄案一審獲刑 7 年,并處罰金 60 萬元
成都市足球協會原主席兼秘書長、中國足球協會執委會原成員辜建明一審獲刑 6 年,并處罰金 40 萬元
武漢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武漢市足球管理中心競賽部原部長劉磊受賄罪、行賄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 2 年 6 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 30 萬元
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漢市足球協會原常務副會長、秘書長付翔獲刑 11 年,并處罰金 140 萬
國足原主教練李鐵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國家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币 4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