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熊穎琪
2023 年 1 月 5 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國家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鳴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政知君注意到幾個細節:
1995 年至 2021 年,徐鳴在任期間貪了 26 年,非法收受财物超 5 千萬元;
2021 年 6 月,徐鳴離職後,曾利用原擔任職務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案件處理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人民币 120 萬元。
曾是薄熙來下屬
徐鳴,出生于 1958 年 1 月,安徽鳳陽人,1975 年 12 月參加工作,1977 年 12 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公開履曆顯示,徐鳴曾在原國家經委、原國家計委、原國務院經貿辦、原國務院經貿委及商務部工作,曆任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副司長、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綜合司司長等職。
2008 年 4 月,徐鳴調職重慶,任市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兩年後(2010 年 6 月)升任重慶市委秘書長,并兼任市直屬機關黨工委書記。
2010 年 12 月,徐鳴跻身重慶市委常委,并繼續兼任秘書長至 2011 年 12 月。之後,他擔任兩江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2 年 6 月 22 日,新一屆重慶市委領導班子 13 人亮相,徐鳴未進入新常委名單,不過仍擔任兩江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一個細節值得關注。
徐鳴的仕途履曆與薄熙來緊密相關。
2003 年 6 月至 2008 年 4 月,徐鳴曆任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商務部綜合司主要領導。而這期間,薄熙來曾擔任商務部部長、黨組書記。
2007 年 11 月,薄熙來空降重慶任市委書記。2008 年 4 月,徐鳴任重慶市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2012 年 4 月,薄熙來落馬,同年 6 月徐鳴不再任重慶市委常委。
2013 年 3 月,徐鳴任國家糧食局副局長,保留副部長級待遇。
2018 年 3 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對國家糧食局的職責進行整合,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不再保留國家糧食局,徐鳴就此退休。
退休三年後,2021 年 7 月,徐鳴落馬。
熱衷迷信活動,多方算計
去年 1 月,徐鳴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通報,徐鳴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熱衷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私營企業主财物,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并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道德敗壞;為追逐個人名利多方算計,把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力尋租,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2022 年 4 月 7 日,徐鳴被公訴。
檢察機關的起訴書中特别提及,徐鳴離職後利用原擔任重慶市委常委、秘書長等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巨大。
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徐鳴在離職後,仍有違紀違法行為。
十餘天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徐鳴再成反面典型。
通報指出,2013 年至 2021 年,徐鳴先後收受私營企業主等 4 人所送禮金 40 萬元以及價值 5.6 萬元的高檔酒;多次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相關費用均由私營企業主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時間節點已超出徐鳴在任時期。徐鳴離職後所涉違規行為詳情第一次被公開。
離職後為他人在案件處理上提供幫助
在最新的庭審中,廈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21 年 6 月,徐鳴離職後利用原擔任重慶市委常委、秘書長等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承諾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案件處理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人民币 120 萬元。
如今看來,徐鳴在落馬前一個月仍在斂财。
此外,徐鳴在任期間的具體受賄時間及受賄金額也得以公開:
1995 年至 2021 年,被告人徐鳴利用擔任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司外商投資處處長、對外經濟協調司外資企業處處長、對外經濟協調司副司長,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副司長、司長、綜合司司長,重慶市委副秘書長,重慶市委常委、秘書長,原國家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經營審批、案件處理和人事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 5120 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