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新聞記者 于明效 上海報道
1 月 12 日,上海靜安警方發布通報:1 月 11 日 4 時許,南京西路一商務樓門口有人被打,民警第一時間到場處置。經查,王某某 ( 男,34 歲 ) 、孫某某 ( 男,28 歲 ) 、魏某某 ( 男,38 歲 ) 、餘某某 ( 男,39 歲 ) 等人誤以為在路邊候車的陳某某對其拍照,遂要求陳某某不要拍攝,陳某某稱末拍攝,雙方發生争吵。
随後,王某某、孫某某先後揮拳擊打陳某某面部,緻陳某某鼻部受傷并倒地。魏某某、餘某某也對陳某某進行了毆打。經司法鑒定,陳某某左側鼻骨骨折,面部多處挫擦傷及挫傷,綜合評定為輕微傷。
目前,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存在毆打他人違法行為的王某某、孫某某作出行政拘留 7 日,井處罰款 500 元的處罰決定;對存在毆打他人違法行為的魏某某、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 5 日,并處罰款 500 元的處罰決定。
現因王某某等四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提請行政複議,公安機關依法對王某某等四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下一步,公安機關将根據行政複議結果依法執行。
某微博大 V 透露,打人者之一王某某,系北京普思投資董事長王思聰,12 日,記者也從相關渠道獲悉,該消息屬實。對此,上海警方表示,一切以通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