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6 日午間,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産調控政策的通知(東建房〔2022〕23 号)》,确認從通知引發之日起,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全面暫停實施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同時上述街道、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産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 3 年或取得不動産權證滿 2 年方可上市交易。
東莞其他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須自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 3 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暫停實行限售政策。此前相關政策措施與本通知不一緻的,以本通知内容為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過往政策發現,東莞市在 2016 年時開始實施全市住房限購政策,2017 年時頒布了限售政策,此後多年限購限售政策實施了多次微調。
今年 5 月時,東莞市房地産調控政策有所放松,商品住房限售由 3 年調整為 2 年,取消了夫妻離異購房限制條件。7 月時,限購政策再次放松,将原本全市的限購區域,劃分了限購區和非限購區,其中限購區域為莞城街道、東城街道、南城街道、萬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等。
而此次政策調整之後,東莞全域内将放開限購,二手商品住房限售也有所放松,除原限購區域内還受限制外,其他區域二手商品住房不再限售。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