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0 日,爲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對房地産企業存量融資展期,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有關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統一延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此次政策延期涉及兩項内容:一是對于房地産企業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産企業基于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
而且,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 1 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征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之保持一緻。
二是對于商業銀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在貸款期限内不下調風險分類;對債務新老劃斷後的承貸主體,按照合格借款主體管理。對于新發放的配套融資形成不良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已盡職的,可予免責。
此外,爲保持房地産融資合理适度,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推動行業風險市場化出清,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原銀保監會早在 2022 年 11 月 11 日就曾聯合出台《關于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 ,該《通知》從保持房地産融資平穩有序、積極做好保交樓金融服務、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風險處置、加大住房租賃金融支持等方面,共明确 16 了條支持政策。除上述兩條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長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