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聯社 8 月 18 日訊(編輯 周子意)《歐盟電池和廢電池法規》(以下簡稱《電池法》)已于周四(8 月 17 日)在歐盟正式生效,這是歐盟爲确保電池在使用周期之後被收集、再利用和回收而出台的新法律。
新的電池法規将确保未來的電池具有低碳足迹:使用最少的有害物質,減少非歐盟國家的原材料,并在歐洲高度收集、再利用和回收。
這将支持歐盟向循環經濟的轉變,提高原材料和能源供應的安全性,并強化歐盟的戰略自主權。
與《歐洲綠色協議》的循環目标一緻,《電池法》是歐洲第一部采用全周期方法的立法,其中涵蓋了采購、制造、使用和回收。
一些新規
電池是推動綠色轉型的關鍵技術,它能夠支持可持續交通,并到 2050 年實現氣候中和。
爲此,自 2025 年起,該法規将逐步引入電動汽車、輕型交通工具(例如電動單車和踏闆車)以及可充電工業電池的申報規定、性能類别和碳足迹上限。
對于電池中的有害物質,《電池法》規定,确保投放歐盟單一市場的電池隻允許含有有限數量的必要有害物質,并将定期審查電池中使用的關注物質。
《電池法》還規定,由 2025 年起,政府将逐步推行循環再造效率、物料回收及循環再造的目标。所有收集的廢電池都必須回收利用,必須實現高水平的回收,特别是對钴、锂和鎳等關鍵原材料。
此外,從 2027 年開始,爲了幫助消費者在購買電池方面做出明智的決定,電池上将提供二維碼标簽,含有一些關鍵數據和詳細信息,這也就是電池的數字護照。這将幫助消費者,尤其是價值鏈上的專業人士,努力使電池的循環經濟成爲現實。
消費者還将可以在電子産品生命周期的任何時候拆卸和更換便攜式電池。這将延長這些産品在最終處置前的使用壽命,鼓勵重複使用,并有助于減少消費後的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