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又上了熱搜,并且已經在熱搜上住了三天了。
這回,他一下卷入了兩起風波裏。一邊被大小楊哥控訴,另一邊被京東背刺。
爲了方便大家吃瓜吃明白,差評君先簡單講講事情經過。
起因其實是一家叫海氏的烘焙電器公司,和京東掐上架了。
海氏控訴說,京東偷偷把他們價格改低了30 塊。這部分降價的錢,還得海氏自掏腰包。
這海氏的聲明一出,京東的采銷立馬就跳出來反駁。
一方面說補貼的錢,其實是平台出的。另一方面,海氏這麽大反應,其實是因爲和李佳琦簽訂了 " 底價協議 ",才不準京東給消費者們送福利。
真沒想到,兩軍相争,最後被罵上熱搜的還是李佳琦。。。
事情到這還沒完,剛被京東背刺完,昨天大小楊哥的直播間裏,又給李佳琦來了一下。
因爲小楊哥當天直播裏,有不少的商品,都被下架了。
大楊哥說是因爲東西價格比李佳琦低,破了對方的價,所以才被迫下了商品鏈接。
還說李佳琦控價控庫存, " 挾持商家 " ,連抖音平台方都很無奈。
雖然李佳琦所屬的美 ONE 公司,立馬就否認了存在強制 " 二選一 "、" 底價協議 "。結果,新浪科技這邊直接放了個大錘,披露出了一份美 ONE 的合同細則。
裏面明晃晃地寫着各種限制條款,比如最終成交價爲保證期限( 121 天 )内在保證範圍内的最低價格。
還有規定的違約責任,如果不能再保證範圍内的條件下,給他們最大促銷力度,就要向美 ONE 賠償 200 萬。。
反正在抖音大小楊哥、京東等的 " 拱火 " 下,網友們是已經炸開了鍋,紛紛感謝大家送來的吃瓜素材。
有人吐槽說,原來所謂的全網最低價,隻是被主播控制的最低價。
但是也有人覺得以李佳琦的帶貨能力,拿最低價格是理所應當的。
不過,更多的還是中立派,咱們哪邊都不站,誰便宜我就買誰的。
不僅是網友們吃瓜了一整天,京東這個當事人,也趁機搞出了個什麽 " 出 QI 不易 " 價。
還有什麽價低李佳琦直播間,抽萬支花西子眉筆。。
反正甭管李佳琦工作認真不認真,是不是通宵給大家謀福利,總之一時間,他又被送進了風暴的中心。
不過,調侃歸調侃,玩梗歸玩梗。
如果咱們仔細理一理這堆事情,其實最核心、最關鍵的點在于:李佳琦挾 " 最低價 " 以令天下。
差評君也問了問業内的朋友,發現實際上,這不僅僅是李佳琦一家的問題,給頭部主播們全網最低價,已經是業内共識。
而且,這也不是 " 最低價 " 第一次整出幺蛾子了,像是之前李佳琦和薇娅、和歐萊雅事件;還有平台不和商家溝通,直接 " 暗箱操作 " 降價事件,都和 " 低價 " 脫不開關系。
但這一次,動靜确實鬧得都比以往都要大。
也有不少網友和大小楊哥一樣,認爲隻許自家 " 最低價 " ,不許他人 " 更低價 " 的行爲,涉嫌壟斷。
當然壟不壟斷,可不是嘴上說說的。
爲了搞清楚這個問題,差評君也查了一些文獻資料,并且咨詢了一下咱們公司的法務,初步得到的結論是:還真不一定構成。
實際上,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第十四條裏,有對控價的明确規定:
" 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 " 和 " 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價格 " 。
簡單來說,就是你不能強迫從你手裏拿貨轉賣的人,非得賣多少錢,或者最少隻能賣多少。
解釋起來可能有點抽象,差評君直接給大家來個案例。
2018 年,某手機品牌的江蘇省總經銷商,因爲嚴格控制當地的手機售價,吃了教訓。
當地的分銷商要想從總經銷手裏買貨售賣,必須表示接受對方定的門店售價。不準搞門店促銷、降價售賣,一旦發現降低,就直接禁止供貨,甚至剝奪代理資格。
這就是 " 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 " 。
最後被判定壟斷,罰了總經銷商 16 年總經銷額的 1% ,金額達到了698.3 萬。
那爲什麽同樣是控制價格,李佳琦他們就不足以構成壟斷呢?
這事吧,我們得分成幾個部分看。首先就是法條裏的【 轉售 】兩個字,意思是是買貨之後,再轉賣給他人。比如手機分銷商,就是賣了手機之後,轉賣給門店消費者。
但是,主播賣貨并不屬于轉售,消費者在直播間裏,其實是直接從商家手裏買貨。主播隻是替商家們吆喝,并不擁有商品所有權。
所以直播電商并不屬于這條法條規定的範圍之内。
甚至,主播也并沒有商品的定價權,他隻是爲觀衆争取更優惠的交易條件,說白了就是替你砍價。
大家和手機經銷商這起案子一對比,就能很明顯地感受到差别了。
擁有定價和商品所有權的商家們,可以自主決定跟不跟主播合作,接不接受價格。
但是,分銷商家從總經銷那買到了手機,機子都在手裏了。結果,還是沒有任何定價權,全得按着總部的定價走。
這就是區别。
另外一方面,判定一家企業是否壟斷,還有一條關鍵的标準:它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而要想判斷支配了沒,就得先找到所處的相關市場,恰巧對直播帶貨來說,這 " 市場 " 有點不太好确定。
因爲直播帶貨涉及的不僅僅是一個市場,宣傳、銷售、談判等等各種活它都幹。
這也是直播帶貨的優勢所在。
業内朋友也和差評君說,商家們嘴上雖然抱怨坑位費不菲、抽成高,但地推、小紅書等等其他平台推廣,實際效果都沒有頭部主播效果好。
因爲直播既可以做到品宣,又可以做到銷售,一份錢,能幹兩份活。
這也導緻了直播帶貨像電商平台,又像是廣告營銷平台,但好像又不全像。。。而它連屬于哪塊市場都沒定好,就更難去界定是不是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了。
當然說了這麽多,差評君并不是在爲頭部主播們的控價開脫。
盡管他們不一定違反了反壟斷法,卻也不能否認它帶來的負面影響。
很多人以爲,主播們這樣争取低價、買一送一,嘴上說是給消費者謀福利。
可如果你換個角度想想,這個低價、這個福利,隻有直播間裏的消費者能吃到。
因爲控價是覆蓋全平台的,主播直播間之外的商品價格,反而相對擡高了。
差評君接觸到的一位商家,就吐槽過這個事兒。自己談好價格、已經上架的商品,就因爲李佳琦跳出來說要賣,他的定價又剛好比李佳琦低,鏈接直接被下架了。
并且,因爲大主播掌握了最低的價格,大主播直播的粉絲也會越來越多,又進一步鞏固他們的地位。
與此同時,大主播的高坑位費、高抽成,增加了商家的成本,也會降低了商家們主動在其他渠道降價的可能性。
這種控價不像 " 二選一 " 一樣猛烈,但卻在溫水煮青蛙中,損害了多數消費者的利益。
所以,雖然現在還沒有具體的某一例針對主播們的壟斷處罰,但早在前年的 " 歐萊雅事件 " 之時,大家就已經在讨論,怎麽對這個行業加以限制和監管。
比如給直播明确劃分一個市場
去年,上海市場監管局發布的文件裏,也明确指出直播間不應要求平台内經營者,簽訂 " 最低價協議 " 或是其他不合理的排他性質強制條款。
其實直播帶貨這種底價競争,是行業發展到一定規模的必然現象。天下攘攘,皆爲利往。
但大多數的行業就是這樣一步步地從雜草叢生,再到發展和壯大,最後慢慢地走向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