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聯社 9 月 19 日訊(記者 成孟琦)香港證監會昨日連發兩道罰單,事關港資緻德證券和中資太平證券。
其中,已于今年 8 月停業的緻德證券,因多項内部監控缺失及一系列監管違規事項,遭香港證監會譴責及罰款 200 萬港元。香港證監會還暫時吊銷了緻德證券負責人員趙冠宇的牌照,爲期 10 個月,由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止。
此外,因私自使用客戶證券戶口交易,香港證監會禁止太平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前負責人員盧偉明重投業界七個月,由 2023 年 9 月 16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止。
緻德證券停業後接到處罰
作爲一家上世紀成立的港資券商,緻德證券已于今年 8 月停業。不過,這并不能阻礙香港證監會就其過往内部監控缺失做出處罰。
香港證監會表示,在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5 日期間,緻德證券沒有制訂有關記錄交易指示的政策,及遵從有關記錄交易指示的規定;沒有實施内部監控措施,以監察職員與客戶之間的交叉盤買賣及确保客戶得到公平對待;更沒有建立并維持充足而有效的監察制度,以偵測及評價客戶賬戶中的可疑交易;設立系統及監控措施,以識别及評價存入客戶賬戶的第三者存款;就第三者操作客戶賬戶要求或取得書面授權;及訂立内部監控措施,以監察雇員交易。
數罪并罰,香港證監會向緻德證券罰款 200 萬港元,并暫時吊銷該公司負責人員趙冠宇的牌照。
香港證監會認爲,緻德證券的缺失可歸因于趙冠宇沒有履行其作爲該公司負責人員及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并令他作爲持牌人的适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
在決定采取上述紀律處分時,香港證監會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緻德證券的财務狀況、緻德證券已終止業務、緻德證券及趙在解決證監會提出的關注事項時表現合作、以及兩者過往并無受過證監會紀律處分。
太平證券近期連接兩張罰單
證監會調查後發現,2018 年 1 月 2 日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前太平證券負責人員盧偉明在公司不知情時,登入兩名客戶的互聯網交易賬戶,并替他們發出交易指示,造成客戶自己發出該等交易的假象。盧偉明也沒有對該兩名客戶發出的交易指示妥善保存記錄。
如此一來,他的行爲違反了太平證券的内部政策,令公司無法妥善監察該兩名客戶賬戶的操作。香港證監會表示,在決定采取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盧的失當行爲所持續的時間,及他過往并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公開資料顯示,太平證券爲中國太平旗下券商子公司。前身爲新世紀證券有限公司。公司于 1980 年受中國銀行港澳管理處委托創建,并在香港注冊成立,官網稱其爲香港證券業首家中資證券公司,注冊資本 10 億港元,現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的持牌法團,獲第 1 類受規管活動牌照。太平證券還是香港交易及結算所參與者,持有香港聯合交易所四個證券交易權和一個期貨交易權。
值得注意的是,這并非香港證監會近期對太平證券開出的首張罰單。
每月都有中資券商因内部監控問題被罰
近期,幾乎每個月都有中資在港機構因爲内部監控缺失而被香港證監會處罰。
9 月 18 日,香港證監會向緻德證券和太平證券發出兩張罰單;8 月 22 日,因監察可疑交易活動及記錄客戶買賣盤指示方面犯有内部監控缺失,興證國際證券有限公司被罰 350 萬港元;7 月 13 日,長江證券資産管理(香港)被罰 340 萬港元;6 月 19 日,香港證監會對太平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作出譴責,并處以罰款 130 萬港元。
對于太平證券 6 月份的處罰,香港證監會調查發現,其沒有就監察雇員的交易實施充足而有效的内部監控措施;負責監察雇員交易的高級管理層、合規部及一名負責人員對其角色及職責均沒有清晰一緻的認識;而且,太平證券亦沒有就他們對雇員交易所作的審查備存任何紀錄。
根據太平證券的定義,太平證券内七名雇員曾進行即日炒賣交易,違反了相關規定。不過,這七名雇員中有四人聲稱個人交易政策的文本在有關期間内并沒有發給他們或正式實施。另外,他們大部分人認爲太平證券一般沒有禁止即日買賣交易,隻會禁止雇員在其賬戶内沒有足夠資金供交易結算時的投機交易,此外,太平證券多年來沒有采取行動禁止上述雇員炒賣交易,進一步坐實了這些雇員的看法。
雇員與太平證券之間的認知差異,正體現了太平證券内部監控措施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