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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金融監管總局 10 月 25 日印發《關于促進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确相關業務要求,進一步擴大經營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機構的範圍。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指資金長期鎖定用于養老保障目的,被保險人領取養老金年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年滿 60 周歲的一種個人養老年金保險産品。
專屬商業養老保險交費方式靈活,最低起投金額、追加金額低,可趸交、年交、月交。此外,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要求保險公司采取 " 保證 + 浮動 " 的收益模式,爲消費者提供風險偏好不同的一個以上的投資組合。
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在浙江省(含甯波市)和重慶市開展試點,參與試點的公司爲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6 家機構。
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大到全國範圍。在原有 6 家試點公司基礎上,允許養老保險公司參加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承保保單合計 63.7 萬件,累計保費 81.6 億元;其中,新産業、新業态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投保保單件數約 7.9 萬件。
據金融監管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自試點啓動以來,業務進展總體平穩,社會反映良好。金融監管總局認真梳理總結試點經驗,廣泛聽取各界意見,決定将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從試點轉爲正常業務,符合條件的人身保險公司可以經營。
從業務經營條件來看,《通知》對保險公司經營條件提出了較高要求,設定的資本充足性等條件要求屬于行業内 " 最嚴格的一檔 ",與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的條件近似。
《通知》明确,所有者權益不低于 50 億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實收資本)的 75%,償付能力充足率、責任準備金覆蓋率等也應滿足标準。此外,《通知》規定,經營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應當定期确認相關指标是否符合規定,并相應進行業務調整。
從可以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機構數量來看,上述業内人士預計,行業約有三分之一(30 多家)保險機構能夠滿足《通知》要求的開展業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