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老古,知名财經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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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波在微博上發聲的目的,就是看看通過輿論放大,是否有改變結果的可能。
這麽大的案子,不是應該由吳秀波來說明問題,而是應該由他的律師團隊來表達觀點。
司法機關,需要更專業的裁判能力。
吳秀波,這位中國娛樂界的頂流大叔,自訴被騙,引發熱議。
退隐江湖的吳秀波連發兩條微博:
" 能幹活的活該被搶!辛辛苦苦爲資方拍戲,被兩個身上背着一身案子的騙子,用假章假合同設局!害到破産!"
事件真相到底如何,其實很難被社會公衆了解。這一事件,不是一起突發事件,而是一起打了多年的民事官司。
吳秀波旗下的不二公司,已被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4.66 億元,并且是江蘇省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
這意味着,以當前的司法程序下,吳秀波要想改變這一結果,已經無比困難了。
1
一場無比複雜的官司
這是一起民事案中套着刑事案的複雜官司。
事件源起于熱播電視劇《大軍師司馬懿》的拍攝,這部電視劇實際上是大賣了。
第一部《軍師聯盟》版權的購買費用就在 4.50 億元,網絡優酷獨播占到每集 800 萬元,衛視的播放權加起來有 1.17 億,據悉了解到曾經出品方就《虎嘯龍吟》的播放權售價高達 1000 萬 / 每集,預估這個電視劇帶來的總收益高達 10 億左右。
這個影視劇的投資方有多個,各方的訴訟,其實是圍繞着收益如何分配産生的争議。
而其中,又套着一個刑事案。股東之一的華利公司,派出一個副總叫張堅,他不僅挪用了劇組高達數千萬的資金,還僞造公章,制造了一個原投資股東退出的協議。
吳秀波說自己遭遇詐騙,這其中指的就是,張堅這一關鍵人物的非法作爲。
去除這一刑事案,其實各方打的是一場商事官司。
吳秀波現在在微博上還在直指江蘇省地方司法在偏袒另一方,因爲涉事單位就是江蘇省的企業,他認爲判得不公。
由于民事訴訟是兩審終審制,在江蘇省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後,吳秀波在法律上的努力已然失效。他在微博上發聲的目的,就是看看通過輿論放大,是否有改變結果的可能。
他個人的網上輿論,隻能代表一方的立場,其實很難體現事件的真貌。我也不認爲,這麽複雜的商事訴訟,能夠在公衆輿論讨論中得出一個确切無疑的結論。
但吳秀波個人,在這件事中有着巨大的失誤是确定的。
2
契約是社會的基礎
僅從吳秀波的不二公司被投資方的一名高管員工用私刻公章詐騙這一細節,我們就可以得出判斷,吳秀波自己對公司的合同管理存在重大的失誤。
涉及到數億投入,近十億産出的項目,居然會出現這種情況,這絕對是吳秀波公司法務部的管理失責。
數千萬的資金被挪用,也是财務管理部門的失責。
在一個成熟的商業公司中,這個項目出現假合同、資金挪用、收益分配不清晰的狀況,是完全不可想象的。
在現代企業運作中,所有的風險控制,都是通過契約進行的。
越是複雜的多方關系、越是金額投資巨大的項目,就需要複雜的管理系統和契約系統來确保項目的穩定預期和順利運作。
我們可以推斷,如果合同是清晰無誤的,就很難産生巨大的争議。這個案子是一個曆經多年的官司,如果吳秀波的法務部門是盡責的,打到這種結果幾乎是不可能的。
絕大部分合同争議,就是來源于契約不完備,也就是契約上就沒有考慮到各種極端的情況,從而給未來的争議埋下伏筆。
3
試圖用輿論反轉司法不可取
吳秀波現在在做的,是一種用民間輿論賣慘試圖改變司法的行動。
他所公布的這些資訊,并沒有多少法律訴訟中的專業内容,也沒有對訴訟雙方的法律争議點進行詳細地說明,而是截取了案件中的一些片斷、一些容易煽動大衆情緒的内容來發布,我認爲這極不可取。
這是典型的利用公衆輿論給司法壓力的一種手段。
作爲局外人,我們很難下一個結論說吳秀波是不是有冤屈,但公布案件所有細節,甚至公布各種訴訟文本材料,尋找專業的商業律師們的專業意見,才是正常的維權之舉。
當地的法院、警方到底有沒有偏袒,這不是吃娛樂瓜的民衆們可以進行判斷的。如果吳秀波利用自己的明星身份,試圖讓粉絲們因爲同情而參與輿論逼迫司法,這其實是對法治社會的破壞。
這麽大的案子,不是應該由吳秀波來說明問題,而是應該由他的律師團隊來表達觀點。
的确,普通人看到這種複雜的案件、無數的法律文書,會失去吃瓜的興趣,會減少輿論熱度。如果中國每一個人維護自己的權利,隻能靠煽動情緒、靠輿論聲量,那麽,這樣的社會不會是一個好社會。
4
改變網絡判案的輿論風向
長久以來,中國社會存在一個輿論風向,那就是網絡判案、網民判案。
任何一個社會熱點事件出來後,網民們就是根據當下的信息進行法律判斷。
很多自媒體也習慣于未審先判,在事件情況還不清楚時,就給對方下一個結論。
在熱點事件的評論區中,從來不缺乏 " 斃了他 " 這種輿論判案的極端情緒,這些情緒一旦放大,往往對司法審判構成了輿論壓力。
在過往的司法判例中,就有很多起案件由于輿論的介入,産生了不同的結果。
有一些案件,的确是推動了司法的進步,讓一些明顯不公的案件得到了修正,但還有無數的案件判決,卻是法官在輿論壓力下被迫做出的。
在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中,要求參與陪審的人員不提接觸輿論,甚至不讓他們看報,不讓他們上網,就是希望他們的判斷不要受到輿論的幹擾。
司法機關,需要更專業的裁判能力。民衆維護自己的權利,也不能寄希望于輿論,而是要寄希望于司法制度的進一步完善,讓更多專業的法律人士用專業的法律工具來防範司法不公。
作爲普通人,更不要輕易地進行網絡判決、當網上法官,這無助于中國的司法進步,反而會讓司法變成按鬧判決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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