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深圳交警權威發布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系
無論是開車時、工作時、
還是學習時、睡覺時
有一種聲音一旦響起
很容易挑起你緊張的神經
傳遞暴躁的情緒 ……
最怕的不是空氣突然安靜
而是當你雙手緊握方向盤
正在等待斑馬線行人通過時
後方車輛突然傳來 " 奪命催促 "
" 哔 -- 哔 -- 哔 --"
亂鳴喇叭
是不文明行為,也是違法行為
近日
深圳交警發布通告
在全市範圍禁止機動車鳴喇叭
通告自 2023 年 1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1 月 21 日施行
通告稱
為切實控制交通噪聲污染,改善城市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條、《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六條之規定,決定在全市範圍實施機動車禁鳴喇叭的措施。
其中明确,每天 0 時至 24 時,在全市範圍所有道路禁止機動車鳴喇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鳴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駕駛機動車在禁止鳴喇叭區域、路段鳴喇叭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規定予以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
車輛在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
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
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時
可以鳴喇叭示意
其他情況不應 " 亂鳴喇叭 "
錯誤使用方法
①連續 2 次以上鳴喇叭的;
②持續鳴喇叭超過 1 秒的;
③使用高于 115 分貝高音喇叭或大型車輛使用 " 氣喇叭 " 的;
④在道路擁堵、排隊等候時鳴喇叭的;
⑤行經人行橫道鳴喇叭催促行人或禮讓行人車輛的;
⑥在住宅小區、醫院、學校等場所使用喇叭召喚他人的
确有需要對其他車輛、行人
進行提示、示意時
應優先交替使用燈光
燈光提示無效時
可采取短促鳴笛方式使用喇叭
原則上确保持續鳴笛時間
不超過 1 秒
連續鳴喇叭不超過 2 次
對于新規
網友們紛紛拍手稱好
按喇叭也要講規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