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鬧得沸沸揚揚的月之暗面創始人被老投資人提起仲裁一事,今日再起波瀾。
知名投資人、金沙江創投主管合夥人朱嘯虎公開表示,該事件中的關鍵人物——前金沙江創投主管合夥人張予彤,故意隐瞞并欺騙其在新拆分的公司中持有巨大的免費股份,被金沙江創投解雇。
随後,金沙江創投方面也回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此舉是爲正視聽、保護基金名譽,并還原真相。不過事發至今,處于輿論漩渦中的張予彤尚未對此事作出任何回應,此前她曾否認自己已加入月之暗面。
朱嘯虎炮轟張予彤持約 14% 免費股
違背受托責任被解雇
12 月 5 日,朱嘯虎在社交媒體上接連發聲,他表示,月之暗面本來就是循環智能内部已經開發 2 年的項目,分拆到今天依然沒有得到循環智能股東決議的簽字,根本不隻是豁免的問題,董事決議一直拖到分拆大半年後今年 1 月才簽字,但因爲董事張予桐(彤,每經記者注)隐瞞自己重大的利益沖突也可以被認爲無效。
朱嘯虎指出,張予桐(彤)向基金合夥人、其他循環智能投資人 / 股東故意隐瞞并欺騙自己在新拆分的公司有巨大的免費股份(900 萬股,相當于初始股份的 14%,遠超孵化月之暗面 2 年的母公司循環智能拿到的 9.5%)的事實,這違反了基金合夥人對 LP 的受托責任,也違反了公司董事對股東的受托責任,因而被金沙江解雇。" 這個案例确實值得成爲中國創業風險投資史上的經典案例:如何合法合規的分拆公司;fiduciary duty 受托責任是投資人不可觸碰的高壓線,無論是 GP 對 LP 的受托責任還是董事對股東的受托責任。"
幾個小時後,朱嘯虎再次發聲稱," 雖然我們對大模型有不同的理解,但是我們願意豁免 kimi、張宇韬以及月之暗面公司,支持年輕人追求 AGI 夢想,在張宇韬全職加入月之暗面的補償上沒有分歧。但這個支持不代表可以容忍商業倫理道德甚至法律!我們完全不理解 kimi 爲什麽一定要綁定張予彤,一個有嚴重利益沖突,并且違背受托責任,還一直不承認加入月之暗面的人。"
金沙江創投向每經回複稱,此舉是正視聽、保護基金名譽,還原真相。不過事發至今,身處輿論漩渦的張予彤尚未對此事作出任何回應,此前她也否認自己已加入月之暗面。
激烈仲裁背後
道德問題還是法律責任?
上個月初,月之暗面創始人楊植麟、聯合創始人兼 CTO 張宇韬,被循環智能時期投資人在香港提起仲裁的消息,在創投圈引發極大關注。36 氪報道稱,相關電子仲裁申請書已遞交 HKIAC(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的申請方來自循環智能以及循環智能 7 家投資方中的 5 家:金沙江創投、靖亞資本、博裕資本、華山資本和萬物資本。
知情人士透露,仲裁申請可能緣于:在尚未拿到來自循環智能的幾個投資方(金沙江創投、萬物資本、靖亞資本、華山資本和博裕資本)的同意豁免書之前,楊植麟和張宇韬等人就已啓動融資并創立月之暗面。也有猜測稱,很可能是來自幾家循環智能的投資方,對循環智能後來在月之暗面所占的股比不滿所緻。
此時,月之暗面曾回應稱已委托律所處理此事,代理律師稱該事項既缺乏法律依據,也不具備事實基礎,将依法提出抗辯。
循環智能是楊植麟和張宇韬創立月之暗面之前共同創立的公司,張予彤曾代表金沙江創投投資循環智能。此次金沙江創投等向月之暗面提起仲裁的消息被爆出後,有媒體報道稱,月之暗面聯合創始人之一汪箴是張予彤的丈夫,這層關系進一步引發了外界對此事件複雜性的關注。
随着更多消息流出,今年 4 月,張予彤從金沙江創投離職,彼時其對外稱,後面會有更多時間去探索 AI 領域裏的新機會,但現在自己還處于一個 " 過渡期 ",還在基金做顧問和投後支持。
業内人士步日欣長期關注科技領域投資,他認爲此番争議的焦點主要有兩個層面,一個是法律層面,一個是道德層面。法律層面主要涉及月之暗面是否是循環智能内部孵化出來的,以及新成立月之暗面是否涉及創始團隊競業限制等投資協議要求等。道德層面主要是張予彤在扶持月之暗面,以及拿到月之暗面的利益過程中,是否損害了金沙江創投和背後出資人的利益。" 對于張予彤,這個案例其實主要還是涉及到道德責任,在受雇金沙江創投期間,是否把雇主和背後股東及出資人利益放在首位,很難在法律層面上界定這種操作違法。" 步日欣表示。
在天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昀锴律師看來,目前尚未有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公開披露,若事情真相如朱嘯虎所述,張予彤在推動金沙江創投出具豁免函的過程中,故意隐瞞了自己持有大量股份的事實,并與其他月之暗面的股東串通,根據合夥協議和《公司法》關于忠實勤勉義務的規定,張予彤作爲基金合夥人及公司高管,這一行爲不僅違反了合夥協議,也可能也違反了《公司法》中對高管的忠實勤勉要求,可能導緻她面臨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關于具體損失的量級,需待仲裁過程中的舉證進一步明确。在法律實踐中,對于違反忠實勤勉義務的行爲,通常會根據具體情況和實際造成的損害來确定責任和賠償額度。
李昀锴認爲,此事件預計不會對月之暗面的經營造成直接負面影響,因爲公司的設立和經營已經既成事實,無法回溯至無相關股份的狀态。
記者|姚亞楠
編輯|陳柯名 趙雲 杜恒峰
校對 |段煉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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